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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川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时间: 2020/12/3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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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纪委筹备组、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辖区各企业:

  《中川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园区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中川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中川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风险管控为主题,以严肃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紧紧抓住控减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防范较大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这个关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政监管执法、推动社会共建共治、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开展专题整治和宣教工作,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上有所提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国家应急管理部拟于今年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待专题片公开播放后,园区各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园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川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各单位“三管三必须”原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靠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漏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中川园区综合办公室、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党群工作部、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公共服务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川镇人民政府、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各领域执法标准及范围,在检查项目、检查方式、督促整改等各环节中不断强化工作手段及效果。三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人员投入为切入点,强化企业安全防护本质水平,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更新先进的安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招聘符合资质、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四是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如期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尤其在危险化学品、工矿行业领域,突出规上企业带头模范作用,鼓励引导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开展二级、一级认定工作。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通过普法讲座、安全咨询宣传、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安全责任人员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到全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管理层面和环节。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中川园区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安全文化。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公共服务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党群工作部、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农林水务局、园区环保国土局、中川镇人民政府、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

  (二)全面推进措施落实,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上有所突破。

  4.扎实推进园区安全运行管理。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园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供排水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排险加固管控措施。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区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公共服务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党群工作部、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农林水务局、园区环保国土局、中川镇人民政府、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

  5.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在充分掌握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开展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做好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建设工程转承包、机械设备检修维修、有限空间作业、动火审批等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化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液氨使用等重点企业加大巡检频次,尽最大可能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园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农林水务局。

  6.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责任。深入推进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学校、医院、商场、宗教场所、文化旅游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推广使用防火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控电气火灾。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党群工作部、园区公共服务局、园区经济合作局。

  7.扎实推进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对照《中川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时序进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和“回头看”工作,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减化”要求,提升基础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在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上有所突破。

  8.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组织对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建立健全自查自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班组安全交接会制度,督促企业通过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到班组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清单,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车间周排查、厂企月排查”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公示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督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9.规范强化监管执法,把“数质并举”落到实处。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规范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规范安全执法检查,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方式,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做到“五见”,即: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对行业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稽查,对不执法、少执法和乱执法的,严格倒查原因、追究责任。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既不能频繁开展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不能为了应付而草草了事,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果,既要讲求监管执法的数量,也要追求监管执法的质量,避免安全检查“零”隐患、安全执法“零”处罚的现象发生。建立实施安全检查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领导干预公开通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净化安全执法环境。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0.健全完善考核体系,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责任体系建设、事故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执法、改革发展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按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质量。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实现自管、自检、自评、自考,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对行业领域内或管辖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故级别达到较大及以上级别的行业部门和镇、街道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园区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园区纪委筹备组、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

  11.着力加强督查问责,把“两法衔接”落到实处。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对贯彻执行园区党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整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部门和企业,通过约谈警示、督查问责等方式督促落实,涉嫌违纪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以严格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断探索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途径,确保“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纪委筹备组、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公共服务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农林水务局、园区环保国土局、中川镇人民政府、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

  (四)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线上有所突破。

  12.提升源头防范能力。积极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和搬迁改造项目实施,加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停力度。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建立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体系。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加强化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在线应急处置救援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监管机械化、智能化。

  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3.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手段,继续在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涉及危险作业区域工艺技术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应用工作,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预警能力。推广“甘肃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测平台”应用,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做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管理和实时记录,实现安全管理档案电子化,安全信息可追溯,对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环境做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无缝管理。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经济发展局。

  1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事故不升。扶持、引导基层单位发挥首创精神,破解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园区安全监管体制,确保安全监管有工作机构、有人员编制、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五)全面推行机构改革,在打造大应急管理上有所突破。

  15.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机场、铁路周边排洪除险加固工程,完善堤防、排水管网等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大力推进林草防护能力建设,加强冬春季林火阻隔带的开辟工作,降低连片火灾风险。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防护设施加固,推进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督促城市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单位加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巡查维护力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特种设备、游乐设施、专用车辆等的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经济合作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农林水务局。

  16.建立强大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年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按行业领域分别编制事故灾害风险隐患防治目录。不断完善园区各类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建全园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加强与驻地部队、社会和企业应急队伍、周边地区、消防救援队伍间的对接联系。健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组)专职兼职灾害信息员队伍,对各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数据获取共享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设备等资源数据库,保障各类物资及力量能够及时、准确调用,实现应急救援快速响应。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园区各国有企业。

  17.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力量建设。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不具备条件的小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对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培训。加大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多渠道发布事故灾害信息。强化对各领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持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打造一支“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

  牵头单位: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彩虹街道筹建办、栖霞街道筹建办、园区各国有企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日)。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根据工作要求及节点安排,全面排查本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攻坚整治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针对前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会议研究、现场调研、督导反馈、挂号整改等措施,全面推进隐患消除、问题整改。对于工作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对于安全隐患突出,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不断分析总结,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形成权责清晰、部门联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同时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在监管单位、企业中推广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领导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行业监管部门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被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对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力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做出处理。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营运。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所主管的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继续加大对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明查暗访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惩治和打击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三违”现象,加强企业监管,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开展经常性巡检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对专题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相应年度12月5日前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中川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中川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3.《中川园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4.《中川园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5.《中川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中川园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