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新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02/06/ 17:10 来源:新区原创

各位代表:

  现将兰州新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预算草案有关内容向会议进行报告,请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兰州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将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加快生态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促投资、补短板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高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力保障新区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的同时,保持了全年预算执行整体平衡。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9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4亿元(加增值税留抵退税0.53亿元,实际完成18.17亿元,增长19.5%),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1亿元(加上增值税留抵退税0.53亿元,实际完成15.63亿元,增长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6%,增长1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06亿元,占调整预算43.54亿元的98.9%,增长6.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总收入为45.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4亿元,返还性收入1亿元(中央增消两税返还0.08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0.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46亿元(含省市15亿元专项建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7亿元,上年结转1.5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37亿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6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5亿元),上解支出1.5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其中:当年超收0.1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资金0.47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新区级收入完成25.37亿元,占年初预算36.46亿元的69.6%,下降12.8%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26亿元,占调整预算41.07亿元的98.03%,增长20%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新区级收入完成25.37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41亿元、绿色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专项债券0.135亿元、上年结转0.29亿元、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1.23亿元(上级下达指标),以上收入合计42.4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2.4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0.26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0.81亿元,调出1.37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规定,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新区出资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收入3692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以上收入合计37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350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7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新区社保基金收入完成8.1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2亿元,上年滚存结余4.81亿元。2018年社保基金支出4.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7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底,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5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0.44亿元。2019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170.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5.98亿元。

  2019年度决算工作尚未结束,上述收支结余还将有所变动,须以决算数据为准。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收入组织力度,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全面分析掌握重点税源情况以及发展变化趋势,精细化管理现有和潜在税源,强化应税行为监控,加大对征管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力度,清理管理盲区、堵塞征管漏洞。增强各部门协税护税工作合力,综合应用信息化手段比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纳税数据,为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提供支撑。深入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不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优化完善“以票控收、以票促缴”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征纳秩序,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以非税收入增长弱化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对收入组织工作带来的影响。强化财政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入区企业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如期完成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优化拨款审批流程,采取按进度拨付、提前预拨等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在财政部门的沉淀时间。做好支出动态监测工作,健全完善支出进度绩效考核评分机制,倒逼预算单位加快对自身承担项目和工作的推进力度及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已拨付至单位账户的财政资金执行高效有序。强化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理念,对年内无法实施或资金无法完全使用的项目,及早对相应预算资金进行调整,腾挪资金解决其他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不可预见支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使预算单位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领域。按照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安排资金24.66亿元专项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及化解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1.2亿元增加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壮大七大集团资产规模;安排资金0.79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到户产业扶持和美丽小康村建设,激发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安排资金14.03亿元全面保障新区基础教育需求、1.97亿元改善新区医疗卫生水平、1.33亿元用于支持新区社会保障事业,筹措资金补齐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短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人均提高18元/月,失地农民养老金人均提高74元/月,尽力为群众救急解困、雪中送炭,兜牢基本民生的底线,大幅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4.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新区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规范行政成本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保基本兜底线”和促进改革发展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全年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1.41亿元统筹用于清欠工作。从严从紧控制财政资金结转行为,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收回制度,强化对存量资金清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对分配到部门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和部门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一律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持续减少和压缩存量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度收回并重新安排存量资金1.37亿元,重点支持了新区国有企业和部门的清欠工作以及水利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

  5.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结合兰州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扶贫专项资金核查和医疗卫生行业调查研究工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的原则和要求,对各园区、乡镇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农业、教育、卫生、社保等专项惠民资金6.42亿元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涉及新区发放的39项资金和项目开展全面摸底清查,对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发现惠民惠农“一卡通”有关问题1320个,收回违规发放资金14.78万元,截止目前全部问题已整改完毕。

  6.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按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时间,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多种资金筹集渠道保障还债资金充足,确保不发生逾期风险,防止政府债务偿还风险产生。建立健全债务日常管理机制,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债务资金使用规范并发挥应有效益。把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作为国有企业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每月进行考核,督促国有企业按既定化解方案按时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目标。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新区财税部门有效保持财政预算收支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影响预算有效执行的不利因素:一是大量的公共产品建设投入造成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还本付息压力巨大。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三是个别部门还存在着“预算观念淡漠、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必要性普遍缺乏认识,绩效评价工作推进阻力较大,影响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0年度度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改进。

  二、2020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0%测算,2020年度,新区财政总收入将达到78.3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亿元,较2019年度17.64亿元增长20%;政府性基金收入37.66亿元,较2018年度25.37亿元增长48.4%;上年结转1.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0.47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8亿元);至少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8.26亿元(含提前下达上级指标0.71亿元)。

  根据以上编制思路和收入情况,结合新区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财政收入增长目标,2020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1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8.51亿元,增长22.6%;非税收入2.66亿元,增长4.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0年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41.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18.26亿元(其中:中央两税返还0.08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0.92亿元,省市开发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托管县财力结算基数划转1.02亿元,市级基数财力补助及路桥人员经费0.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及退役运动员人员经费、县级财力保障、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等财力性补助等0.84亿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0.47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44亿元(土地增减挂指标购买费用)。

  根据以上可用财力,安排总支出41.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6亿元、上解支出2.78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8.4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37.66亿元,上年结转0.8亿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38.46亿元,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7.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4亿元(用于土地增减挂指标购买),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新区国有企业对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申报情况,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04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应上交利润4839万元,上年结转207万元。对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4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新区社保基金收入8.4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97亿元。对应安排社保基金支出8.4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3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亿元。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力度

  紧盯2020年度目标任务,分行业、分领域深入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及时掌握入驻企业应税行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数据管理,着力打造高质量的税收数据环境,提高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和完善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综合治税格局,不断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杜绝现实税源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非税收入征管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执收工作流程,多渠道挖潜增收,全力弥补减税降费造成的财政收支缺口。加强公共资源有偿经营管理,拓宽可统筹财力来源,全面梳理和盘活政府各类资金和资产,对于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取拍卖、出租等盘活措施,加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处置力度和收入入库进度。借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契机,做好金融招商工作,与在特定产业有着比较优势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在产业植入方面的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带动投资产业整体迁入新区投资兴业,引入和培植新增税源,并利用金融手段推动产业发展壮大,涵养已有税源企业。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收入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继续强化财政激励机制

  以打造企业“运营成本最低”的国家级新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继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等政策成效,进一步为企业减负、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入手,清理、整合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集中优势资源扶持技术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税收增长稳健的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财税看发展、凭贡献定支持”的财源培植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方面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税收稳定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三)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2020年度工作实际,在确保工资、运行、基本民生和偿债资金得到足额保障的基础上,统筹资金对脱贫攻坚、“三农领域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科学压减定额标准,不断提高基本支出预算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引导各单位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用款计划安排使用资金,严格压减会议、培训、差旅、劳务以及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等日常开支数额。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020年度预算批复后,将要求部门尽可能细化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减少资金在财政及部门的沉淀,对涉企专项资金、民生类支出和运转类经费,将采取上半年预拨、下半年清算的方式提高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理念,对项目跨年度实施的,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度编制并下达预算。执行过程中,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协商预算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避免进一步新增财政存量资金。落实部门在存量资金盘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着力转变资金下达后“部门化”的观念,定期、持续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将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及时收回财政,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并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对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视程度,提高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0年度预算编制时,要求各部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科学设定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把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在预算绩效综合评价中排名在前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增年度经费预算。以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要求预算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优化调整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设定水平和现实意义。在绩效自评、绩效审核、重点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并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本部门预算管理水平。通过一年的运行,指导各单位结合本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包括长期目标、节点目标以及具体绩效指标的部门支出绩效目标体系,提升新区各部门整体的支出绩效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强各类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把握好2020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契机,认真研究上级部门2020年度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主动衔接上级部门汇报新区项目建设计划,争取上级部门对新区在项目布局和预算资金额度分配方面给予支持着力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债务风险各项工作降低新区债务风险督促收入执收部门不断做大收入规模,持续消减政府负债率,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倾斜,2020年争取更多新增债券资金投入新区重点建设项目。

  专此报告。

  附件:

  1、兰州新区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说明

  2、兰州新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说明

  3、2020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4、2020年兰州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5、2020年兰州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2020年兰州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7、兰州新区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pdf

  9、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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