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2/24/ 14:52 来源: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具体分类说明

  2.基本支出说明

  3.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4.项目支出说明

  5.项目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和增减变动说明

  1.“三公”经费具体分类说明

  2.“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四、2023年基金预算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八、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负责新区农村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新区农村改革与发展有关政策并牵头协调实施;研究提出新区农村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新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并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会同自然资源局负责并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发展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乡村治理。

  负责新区农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新区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协调指导农业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推进种、养、加、储、运、贸集约规模发展;协调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工作;负责并指导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负责新区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协调、监察指导新区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口帮扶、社会帮扶和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状况统计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拓展新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新区乡村振兴项目引进、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的依法审查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新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政府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农业综合开发,研究制定新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安排资金和项目管理、评估审查及验收;负责并指导新区农田整治项目,负责项目申报、审查、计划和预算下达、项目管理等。

  负责新区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草原、生态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新区林草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拟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国土绿化行动,负责并指导新区生态建设、造林绿化、草原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森林、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改革工作,拟订重大林草改革意见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监督管理林木、花卉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负责并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新区水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新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城乡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并指导推进水务一体化;负责并指导河湖长制工作、洪水干旱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新区畜牧渔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渔业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发展,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养殖、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畜牧渔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按权限负责对疫情的发布、监测、控制;负责并指导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改、农药、种子、兽药药证药检、饲料等工作。

  指导和组织协调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畜牧渔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农村科、林草生态科、水务工作科、畜牧发展科、执法监督与检疫科、乡村振兴科。

  (二)人员设置情况

  2022年末,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实有45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11人,在编事业人员21人,长期聘用人员13人,本年较上年相比在编行政人员增加1人。

  (三)预算单位范围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7738.21万元,较上年减少2041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合计1135.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统发)351.1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8.5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23.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4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48万元,失业保险1.69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89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7.86万元,其他生活补助572万元。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29.43万元。其中办公费20.7万元,印刷费2.3万元,邮电费4.74万元,差旅费10.06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培训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42万元,福利费6.03万元,其他交通费37.5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

  本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共计1265.06万元,较上年增加3.4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进人员1名。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6473.15万元。较上年减少20421.8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3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6473.15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15万元,政府性基金372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运转工作经费20万元,兰州新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6万元,农业技术推广经费5万元,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1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40万元,兰州新区生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28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0万元,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经费20万元,农业综合执法专用装备购置费12万元,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1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300万元,行政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农药抽样检测经费3万元,河湖长制工、林长制作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平台(系统)提升改造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省乡村振兴专网设备采购及维护费4.5万元,水利视频专网使用费1.23万元,动物疫病防控资金30万元,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资金20万元,2023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40万元,兰州新区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10万元,2023年森林督查20万元,森林和草原防火5万元,湿地公园水质及淤泥监测6万元,西电管理局“两费”差额补贴179.82万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20万元,新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经费10万元,兰州新区涉水项目技术评审费15万元,兰州新区生态用水水费21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2500万元,上川镇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1225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548.15万元,下园区支出4925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4925万元,较上年增加1846.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上川镇由新区托管,增加上川镇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1225万元,2023年增加高标准农田项目。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725万元,较上年减少2024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金项目数较少,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具体安排如下:农业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2500万元,上川镇冬季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1225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变动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产生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车辆为租赁,租赁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反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9.43万元。其中:办公费20.7万元,印刷费2.3万元,邮电费4.74万元,差旅费10.06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培训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42万元,福利费6.02万元,其他交通费37.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3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人员,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10.1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300万元,办公耗材购置4.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本级国有资产合计12995.42万元,流动资产8033.81万元,非流动资产4961.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95.87万元(房屋及建筑物0万元、南部生态绿化供水1#管网K10+060-K11+480项目55万,南部生态绿化供水1#管线临时改线工程280万元,西岔镇五墩村灌溉渠道改造工程149.22万元,通用办公设备211.65万元),无形资产6.9万元。

  2022年末,我单位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2022年在单位局党组的领导下,计财科积极协调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了2022年部门整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相关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2022年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扩面,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作用,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强化绩效目标约束,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我局年初共计完成4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工作,资金共计28156.64万元。绩效目标申报严格按照标准完成,通过第三方专家审核通过。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2022年8月,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共本部门1-8月4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监控工作,由计划财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分别对上年所有本级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监控。严格按照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拨付一同下达的规定,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我积极组织人员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为本级预算项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项目等,对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并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完成绩效评价。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对照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2023年预算编制做了调整,对于未完成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按照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整改等。通过项目的绩效自评及评价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纠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资金7738.21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647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0个,涉及财政支出274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3725万元;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公开明细表

     2.2023年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3年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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