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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二服务中心关于对符合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 补贴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二服务中心

时间: 2026/05/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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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55号)中“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25%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自实际缴纳社保当月计算,期限最长为1年,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的政策。经审核,甘肃蓝洲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符合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将补贴花名册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二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31-6833838

  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二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9日

  附件: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