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5/02/1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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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金融、国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及新区党工委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财政、金融、国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945.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94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5.4万元,占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120万元,占4%;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94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879.44万元,占29.86%;项目支出2065.96万元,占66.07%;上年结转120万元,占4%。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金融支出614.3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879.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基数调整。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0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65.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28.96万元,增长67.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财政数据准准确性和科学性,计划2025年新建三个信息平台。
其他项目主要是杂志征订费、预算管理效能提升资金、会计事务相关经费、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费用、农村综合改革本级配套、2025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评估费、监管企业财务审计培训等经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经费、信息化系统软件运行维护经费、金融专项经费等。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5.46万元,比2024年减少1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为508.12万元,比2024年增加42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建系统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小项目合并后科目混乱,无法分明,均列入其他事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为1.27万元,比2024年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42.57万元,比2024年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66万元,比2024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22.22万元,比2024年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为5.96万元,比2024年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20万元,比2024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25年新增省下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为31.93万元,比2024年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25年新增省下项目。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为20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新区配套省级资金。
12.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614.34万元,比2024年增加7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才管理需求增加金融人员培训家路演等费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95万元,比2024年预算0.94万元多0.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比2024年预算0.94万元多0.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3.22万元,与上年预算3.04万元相比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会场租赁费。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4万元,增长5.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4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23.8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23.8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4.6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无共有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8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金融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举办绿色金融论坛、政金企对接会等会议及外出参会和考察,持续开展金融招商、金融机构引入工作;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维护及开发等工作。
2、实施主体: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4、实施周期:一年
5、实施计划:根据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分步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实施,并在2025年按照项目合同按成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确保绿色金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6、年度预算安排:614.3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加速引导金融资源集聚,提升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新区绿色产业集聚,助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我部门转移支付资金为120万元,比2024年增长主%,主要是该项目为2025年新增事项,具体是“两新”行动财政奖补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9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9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本部门项目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22.22%。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是项目合同约定支付时间为下半年导致支付进度较慢。2.部分项目未按照预期进行,导致支付进度缓慢。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9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在新区官网进行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2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具体开展。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0、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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