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时间: 2025/07/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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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新区农投集团:
现将《2025年度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度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兰州新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2025年度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5〕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兰州新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任务,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兰州新区于2012年8月20日获国务院批复,是全国第五个、西北第一个、胡焕庸线以西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被赋予“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使命。兰州新区位于陇西黄土高原西北部,是青藏高原、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地貌类型,平均海拔高度1910米,土质多为黄绵土,土层深厚,为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阳光充足,年平均气温6.9℃,年平均降水量300-350毫米,是兰州、白银两市的接合部,地处兰州、西宁、银川3个省会城市共生带的中间位置,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大陆桥”的重要连接点。中川机场,连霍高速、京藏高速、省道201线等国、省公路干线在此交汇,区位优势极为显著。
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448.42亿元,较2011年增长89倍,固定资产投资从不足5亿元增长到339.93亿元、增长近68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不足0.5亿元增长到32.26亿元、增长64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8232元、3605元增长到44225元和18152元,分别增长5.37倍、5.0倍,经济增速2017年以来连续领跑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
2025年兰州新区上半年农作物预计种植面积38.22万亩,主要覆膜作物为玉米、向日葵、蔬菜和中药材,预计覆膜总面积26.72万亩,其中,玉米15.95万亩,马铃薯0.82万亩,蔬菜3.22万亩,中药材2.47万亩,其他作物4.26万亩,使用农膜1388.51万吨,其中,可降解膜973.51万吨,聚乙烯地膜414.64万吨。废旧农膜处置率持续稳定在85%以上,农业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二、基础条件
近年来,兰州新区高度重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新区牵头抓统筹、中心监督抓推进、乡镇组织抓落实”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指导废旧农膜回收,健全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个,已形成中心、镇、村全覆盖的回收网络体系。目前,兰州新区暂无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的废旧农膜由确定的回收企业统一缴至外地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加工处理。已建成5个省控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点,持续开展农膜残留监测。经监测,2024年兰州新区农田地膜平均残留1.619g/㎡,1.079kg/亩,较2023年呈下降趋势。
三、实施必要性
兰州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造国家级新区“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的重大使命,采取统一集中流转,统一规划的方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整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种植方式快速转变,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基础条件已基本具备,对进一步防治废旧农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目标任务
利用省上下达新区的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200万元,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兰州新区托管4镇范围内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20万亩(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及群众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接受度,确保农膜处置率达到85%以上。
(二)重点工作
1.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以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块为重点,聚焦马铃薯、大蒜、娃娃菜、青贮玉米等适宜作物,推广应用质量指标达到本方案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的全生物降解地膜(性能指标见附件7),降低传统地膜用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增益。采取适当集中的方式,合理规划,选用质量合格、诱导期适宜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建立全生物推广应用片带,提高项目示范带动效果。
2.全面推动地膜回收处置。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农投集团要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承诺书(附件5),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在秋收后及时翻耕土地,将全生物降解地膜翻入耕地,加快地膜降解,以免造成短期环境污染。从今年开始,对参加项目的种植主体,如果秋收后不按要求及时翻耕土地,今后将不允许参加任何农业类项目,也不允许享受任何农业类补助资金。同时,两个中心要落实地膜回收属地管理责任,将地膜回收处置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乡镇依法查处不及时回收和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废旧地膜的违法行为,公布典型案例,以案促法,形成有效震慑。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巩固和发展地膜以旧换新、现金收购、积分兑换、收取保证金等有效回收方式,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扩大回收范围,扶持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探索将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残膜纳入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
3.持续加强地膜科学使用。探索通过抗旱品种推广、种植结构调整、改进覆盖技术等方式,鼓励用膜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合理降低传统地膜使用强度,有效减少农膜残留。
五、实施主体及补助方式
(一)实施主体。新区范围内的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等用膜主体。
(二)补助方式。根据申报面积将补助资金下达新区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新区农投集团组织实施,按程序履行招标手续,实行实物补助。
(三)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价值6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
六、项目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20万亩推广任务及上级专项资金指标分解下达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新区农投集团。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新区农投集团于11月底前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落实覆膜面积,分别与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签订《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承诺书》(见附件5),建立《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花名册》(见附件3),报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备案,于12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程序。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6年1月-5月)。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新区农投集团按照集中连片、规模种植的原则,从2026年2月中旬开始,组织中标农膜生产企业和项目实施主体供应、采购符合项目性能指标要求的全生物降解地膜(见附件8),按批次查验供应地膜第三方质检报告,按要求开展抽样检测和专题宣传活动。3月初开始,组织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快速启动,及早覆膜,建立地膜使用台账,5月底前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下达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6年6月)。覆膜结束后,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新区农投集团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完善项目实施资料,形成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表及《2025年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补助花名册》(见附件4),报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备案。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2026年7月中旬前组织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新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项目两个中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统筹推进兰州新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农投集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建立科学高效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推广机制,将项目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非降解废旧农膜使用回收工作同部署、共落实,适时召开试点政策宣讲会和工作推进会。探索建立高效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推广机制,优化项目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有关规定,不得整合或改变资金用途,保证专款专用,要防范和严惩涉黑涉恶势力侵占和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更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
(三)严格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农投集团要在查验项目实施主体已完成自购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后,才能发放政府补助地膜,严防严查虚报面积套取补助地膜及倒买倒卖政府补助地膜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同时,不再允许该主体在新区范围内继流转耕地,责令退出本年度已参加的农业类项目,退回本年度已享受的补助资金。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区域、补助方式、补助标准、推广机制、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考核验收措施等内容。要建立可查、可验、可追溯的地膜科学使用台账和废旧地膜回收台账,务必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招标程序,杜绝“未招先供”“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把招标质量,对中标企业供应的地膜按批次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严肃追究供膜企业相关责任。
(四)强化执法检查。两个中心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和《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发展局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膜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联合中心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心生态环境部门扎实开展地膜联合监管,严把地膜使用关口,严肃查处违规销售地膜问题,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要会同辖区乡镇,对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行为进行处罚。我局将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积极宣传引导。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农投集团要大力宣传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种植主体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的意识。要实事求是宣传好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有力作用和奖补政策,加强技术模式的总结和凝练,对具有代表性、适用性、创新性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采取“核台账、查供应、看地头、访农户”等措施,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并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卫星遥感、实地抽查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月报送项目进度,并分别于9月底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12月5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情况,2026年6月10日前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既满足了作物生长需求,又减少了废旧农膜回收成本和人力投入,达到了保护耕地土壤,节本增效的目的。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种植主体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加强,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可进一步促进农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兰州新区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占比极大提高,耕地耕层地膜残留量逐步减少,土壤“白色和黑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3.2025年兰州新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主体花名册(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