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时间: 2025/02/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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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基本概况
一、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新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
(二)负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新区各项改革事业。
(三)负责新区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新区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推进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新区利用外资工作。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综合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六)研究提出新区城镇化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
(七)负责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
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拟订新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落实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新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新区境内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十一)负责新区的统计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区单位)的统计工作;对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国家、省、市和新区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十二)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改革任务,制定和实施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提出新区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测重点领域价格,组织成本调查、监审及价格听证,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十三)负责新区粮食、食糖、肉菜、食盐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监督管理。
(十四)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十五)承担新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负责新区国防交通体系建设和协调推进国防交通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十六)负责新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下放、下达、转移和取消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负责新区政务服务有关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组织实施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批;负责受理中心服务对象及电话投诉。
(十七)负责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八)负责联系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九)负责协调新区铁路枢纽和民航建设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电力、通讯行业管理。负责电网规划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衔接以及与各项规划的统筹衔接、项目核准及电网建设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供需电线路改迁和重建有关工作。负责电网与新区经济运行的配合工作以及电网保护管理工作,协调电网运行中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及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项。
(二十一)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经发局负责新区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新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新区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2.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新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新区经发局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
3.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局负责提出新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新区经发局根据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新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4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9个,代管机构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规划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发展科、财政金融科(利用外资科)、价格管理科、综合核算科、产业统计科(普查调查科),代管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2名。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4年末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8人,聘用人员34人。正县级领导职数0名(局长0名),副县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4名),一级调研员0名,二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二级主任科员4名,三级主任科员2名,四级主任科员3名,科员42名,工勤3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收支总预算115155.2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15155.29万元(详见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57.28万元,占97.0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3398.01万元,占2.95%;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5155.38万元(详见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990.79万元,占2%;项目支出109766.49万元,占95%;上年结转收入3398.01万元,占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65.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32.56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5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34.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871.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5.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789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990.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02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通过组织选调方式新增工作人员5名,按照人数核定的工资、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5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097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221.98万元,下降8.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兰州新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专线建设等项目预算列入2025年-2027年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对项目预算进行了分年度申报。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43个,主要是:
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络机房安全加固专项费20.00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8.00万元;
政务中心日常运转费62.45万元;
档案整理费30.00万元;
政府预算绩效评价20.00万元;
兰州新区“十五五”总体思路研究、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编制费用705.10万元;
价格调控经费30.00万元;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50.40万元;
政府定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40万元;
2025年兰州新区预算内项目前期及建设资金50,000.00万元;
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展览馆运营费200.00万元;
国防动员队伍训练装备购置费用5.00万元;
兰州新区“企业家日”活动费用10.00万元;
兰州新区南站站房扩建项目建设费用1,773.00;
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300.00万元;
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新区会场费用232.00万元;
统计综合事务经费26.50万元;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55.00万元;
两项收入调查经费30.00万元;
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8.21万元;
1%人口抽样调查86.07万元;
多式联运项目管理经费8.68万元;
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第二批建设补贴资金1000万元;
兰州新区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1,850.50万元
兰州新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专线建设及电力通信设施迁改项目(2025年)3,000.00万元;
电力通信设施迁改项目审计费用(2019-2024年)50.00万元;
兰州新区2025年度节能监察项目24.00万元;
多式联运项目新开行贷款32,127.66万元;
多式联运项目建设10743.43万元;
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2025年运营管理费88.00万元;
兰州新区粮食风险基金890.00万元;
多式联运项目贷款息费3,789.00万元;
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1515.00万元;
新能源汽车配套资金411.08万元;
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资金134.13万元;
2024年省级数据信息发展专项(第二批)资金 894万元;
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资金115万;
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64.88万元;
2025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72万元;
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
2025年数据信息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
2025年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专项资金24.01万元;
2025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1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9.34万元,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单位通过组织选调方式新增工作人员5名,按照人数核定的工资、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是支出功能调整将2024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核算的档案整理费用、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费用调整至行政运行核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 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705.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37.1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下主要核算各类规划编制经费,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编制的谋划之年。新增兰州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服务项目、兰州新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项目专项规划及兰州新区“十五五”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共计8项,所以2025年预算较2024年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9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下主要核算用于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相关费用,2025年需要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较2024年减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5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29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核算内容较2024年有增减变化,增加项目为兰州新区南站站房扩建项目费用1773万元、兰州新区预算内项目前期及建设资金50000万元,减少项目有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20000万元、兰州新区重大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0.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兰州新区政务中心网络机房安全加固项目,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基本单位名录维护项目纳入该项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93.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已于2024年结束,2025年需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工作,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减少。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5年预算数为86.0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需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新增工作经费86.07万元,所以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交通运输支出核算的多式联运项目管理经费调整至该项目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退休人员增加3名,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正常工资晋升后年平均工资提高,2025年缴费基数提高后社保缴纳金额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正常工资晋升后年平均工资提高,2025年缴费基数提高后社保缴纳金额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5.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正常工资晋升后年平均工资提高,2025年缴费基数提高后社保缴纳金额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3人,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通过其他社会保障和缴费支出列支。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5.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正常工资晋升后年平均工资提高,2025年缴费基数提高后社保缴纳金额增加。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2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兰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第二批建设等项目预算列入2025年-2027年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对项目预算进行了分年度申报,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行业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将兰州新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专线建设项目预算列入2025年-2027年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对项目预算进行了分年度申报,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另一方面是统计口径调整将原能源行业管理核算资金纳入能源管理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4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调整将原能源行业管理核算资金纳入能源管理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60.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60.2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127.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212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资金调整至该科目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43.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1397.5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资金调整至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核算,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减少。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产业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其他工业和信息化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3.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7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2025年预算数为3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2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7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2025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较2024年增加,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0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2024年无符合条件企业,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27.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8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息贷款本金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所以2025年预计支付的利息费用增加,2025年新开行贷款利息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五、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7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所以未申报该项预算资金。
2.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预算资金是按五项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的2%核定,公用经费是按照人员工资比例核定,2025年我单位工资总额较上年度增加,所以该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公务车辆进行报废,2025年我单位无自有公务车辆,所以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6.0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是按在职职工(含聘用人员)工资总额的1.5%计算,2025年我单位工资总额较上年度增加,所以该笔预算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精简会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4.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52万元,减少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提倡无纸质化办公、线上会议等工作方式,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4万元。
2025年,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7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7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051.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9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4231万元,减少98%。减少原因主要是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根据具体申报下达情况确定,目前正处于申报阶段,待资金申报获批并下达后执行。
1.节能环保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9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是由我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后下达资金,所以2025年预算资金较2024年增加。
(二)非税收入情况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5年无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资金
1.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多式联运项目开展所需建设资金,根据新开行贷款协定,新区应及时足额配套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总额:2025年申请财政资金10743.43万元。
2.评估方式和方法
①评估程序
新区财政局确定本次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后,兰州新区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单位”)对现有内控制度、支付程序情况进行自评后,向新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提交本预算项目事前评估资料,并参加现场座谈对服务机构提出问题进行解答。本报告为项目事前绩效自评报告。
②评估思路及方法
本预算项目采用因素分析法,自评工作主要从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配合新区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工作。
③评估方式
本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主要为:绩效自评与配合第三方机构专家开展评审工作。针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支出政策评估、现场核实、工作量计算分析等工作。
3.评估内容与结论
①立项必要性
兰州新区多式联运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响应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优化新区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本预算项目必要性为:根据新开行贷款协定,为保障多式联运项目顺利开展,除新开发银行贷款外,其余资金应由新区及时足额配套到位。立项依据文件有:《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贷款协定》,《关于新开行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新建铁路兰州新区中川北站货1314线等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外资〔2022〕325号)。自评认为相关政策依据充分、立项规范,契合新区现阶段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②投入经济性
兰州新区多式联运项目主要建设铁路运输通道和物流场站、集疏运通道、信息系统平台三大类10个子项目,中期调整后新增4个子项目,概算总投资共计约50.18亿元,其中申请新开行贷款25.119亿元,新区自筹资金约25.061亿元。本项目预算为新区自筹资金中财政配套建设资金部分,其中2025年预算资金主要由原有项目工程结算款、中期调整新增项目工程进度款以及纳入2024年度预算尚未拨付配套资金组成,预算规模符合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测算标准为已签订合同、批复概算金额及2025年工程进度计划,并针对资金支出建立相关内控制度,符合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资金测算科学合理。
③绩效目标合理性
中期调整新增项目绩效目标为新建铁路兰州新区中川北站货13、14线、兰州新区中川北站集散配送区项目(一期)、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及保税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连接东绕城道路工程(纬二十三路-经三十三路)项目进度百分比数量目标,设定合理、完整、清晰,与项目整体建设目标相一致;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具关联性,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规模匹配,目前中期调整新增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中,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充分。
④实施可行性
目前中期调整新增项目已完成3个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剩余综保区项目正在二次招标,预计2025年可以正常开工建设。预算申请单位设有综合协调部、财务审核部、项目管理部等专业机构,抽调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项目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项目实施具体任务的兰州新区城投集团、商投集团和科文旅集团,也按照各自职责成立专门班子,负责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推进、竣工验收等工作。资金支出制度有《新开行贷款兰州新区向西开放新枢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⑤筹资合规性
2025年本预算项目申请金额为10743.43万元,全部为新区本级预算资金,符合《贷款协定》关于配套资金需由地方财政及时足额筹措的要求。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和占比均匹配原有项目结算进度和新增项目计划建设进度,所有支出报账事项均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完工计量、合同支付条件提报,经外资办、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⑥预算编制准确性
本项目预算编制分别按照已签合同金额、新增项目概算批复金额进行,结合已完工项目结算审计工作进展、新增项目工程建设计划测算工程款支付金额,支出标准依据真实、适当,测算金额准确、完整,编制内容依据充分、合理,与绩效目标、实施方案衔接紧密。
⑦总体结论
通过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筹资合规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方面分析自评, 可以得出本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安排规模符合项目批复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合规、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总体目标契合,内控制度可保障预算项目实施,符合预算申请条件。
4.相关建议
由于预算项目绩效事前评价工作专业能力和相关经验不足,建议新区财政局将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事前评价报告反馈各预算申请单位,学习借鉴专业评估机构的相关工作方法。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为预算项目自评工作报告,仅适用于2025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申请相关工作。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7个,占本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支出进度不均衡。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7个,占本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支出进度不均衡。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对支出进度缓慢项目进行了通报整改。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1个,转移支付项目1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将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8个,压减率2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4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7.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9.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