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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新区组织部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组织部

时间: 2024/09/2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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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区组织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区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负责指导新区各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的组织力和组织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新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调查分析新区党员队伍建设状况,协调、指导、规划新区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负责新区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新区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宏观指导新区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组织新区管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及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培训。

  (四)负责新区干部宏观管理和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对新区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并进行任免;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新区干部交流工作;负责新区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做好新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新区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新区绩效考核工作的规划、办法和相关制度;负责绩效考核的目标设置、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优化绩效薪酬分配,受理考核申诉工作。

  (六)负责新区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新区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新区管理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新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新区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建立健全职称评价制度;负责管理新区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八)认真贯彻新修订《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组织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区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新区工作人员招录计划,组织招录考试及其他公开遴选活动;负责新区干部的综合管理,以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定的落实,做好新区工作人员的调配录用、辞职辞退、奖惩、回避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制定新区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新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做好退(离)休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新区干部工资手续;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和人事奖惩中的工资升降工作;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负责新区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新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权责清单的编制、发布及动态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工作;负责新区人才招聘以及人才派遣业务;负责人才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人才的引进与输出、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服务、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评先选优政策规定;负责规范新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建立科学的评先选优表彰激励审批制度,规范表彰项目设置,明确评选审批权限,把关评选推荐程序。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组织部内设办公室、调配录用科、组织科、干部科、干部监督科、机构编制科、考核办公室、人才工作科、档案信息管理科9个科室。2023年末在职人员编制44人,实有39人,其中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90.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73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补助、离任村干部补助、人才政策补贴发放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1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0.85万元,占99.67%;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0.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93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78万元,占16.60%;项目支出4120.08万元,占83.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75.4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0.0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高效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补助、离任村干部补助、人才政策补贴发放金额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03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二是高效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补助、离任村干部补助、人才政策补贴发放金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8.17万元,占27.58%;教育支出57.09万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0.00万元,占69.85%;卫生健康支出27.71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13.00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28.90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48万元,支出决算为49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5.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赴外干部教育培训班次未举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2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补助资金计入该项支出;二是2023年结转部分人事调录项目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2022年结余资金。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2022年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1万元,增长70.52%,主要原因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车辆租赁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预算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数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3万元。主要是其他国家级新区来兰州新区考察学习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1万元,增长70.51%,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公开选招补充了部门工作人员力量,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二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4万元,下降91.67%,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551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人事调录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6.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学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人事调录费、三支一扶人员补助、人才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19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5516.58万元,实际执行4105.08万元,预算执行率74.41%,除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执行率不高外,其他项目均完成较好。

  (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学习教育活动专项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4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10%。

  3.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5.66万元(含结转资金4.66万元),执行数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78.99%。

  4.“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党建相关书籍刊物征订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5.34万元,完成预算的53.39%。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党建相关书籍刊物征订。

  6.政策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18.34万元,执行数185.69万元,完成预算的85.05%。

  7.人事调录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66.24万元(其中结转资金116.24万元),执行数132.45万元,完成预算的79.67%。

  8.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该项目全年预算数49.2万元,执行数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0.38万元,执行数9.25万元,完成预算的45.39%。因涉及项目验收,项目尾款于2024年年初支付。

  10.人才工作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346.92万元(含结转资金2.06万元),执行数2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60.94%。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发放了人才政策补贴。

  11.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5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10%。因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培训计划取消。

  12.会议室租赁费:该项目全年预算数8.28万元,执行数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

  13.党员活动室建设:该项目上年结转财政资金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100%。

  14.党建专干薪资和专业化管理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11.5万元(含结转资金29.46万元),执行数199.80万元,资金执行率94.47%。

  15.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1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6.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3769万元,执行数2952.15万元(含结转资金289.16万元),资金执行率72.74%。

  17.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92.9万元,执行数65.00万元,资金执行率69.97%。

  18.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76万元,执行数7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9.转移支付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0元,执行数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自评情况看,本部门2023年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设定目标。但也存在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细化程度不高、可衡量数值指标不够精准、资金执行率低、产出指标低于预期等问题。如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整体执行率偏低,年前部分资金未支出。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绩效理念,继续实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跟踪管理,督促项目执行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行计划,保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效果,部门整体履职成效得到提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三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三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三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三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三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四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四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四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四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四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附件:

  1、兰州新区组织部决算公开报表

  2、兰州新区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兰州新区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