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4/ 16:43
来源: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兰州新区光气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规划名称:《兰州新区光气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规划地址: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规划概况:选址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发展预留区(光气园区),规划总体范围25.89km2,本次重点规划实施西侧12.26km2的区域,其余作为远景发展预留区。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分三期实施,一期2023-2025年,二期2026-2030年,三期2031~2035年。重点发展光气、光气化及上下游关联产业。规划区域总体空间按照功能分区划分为生产区、储运区、公辅区、办公区、预留用地及绿地防护区等,按照需求配套规划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置中心等基础工程设施。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规划重点实施区域为主,涵盖规划的全部时限进行。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规划实施末期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较小,能够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规划污水处理厂可将废水处理达标,对下游水体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园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位、水质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加强对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正常情况下对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园区的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兰州新区光气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在选址、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从环境角度分析具备合理性,不存在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若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想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途径获取。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胡杨楼301室(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阅。
2、联系或意见反馈方式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规划单位(邮箱490791049@qq.com)或环评单位(zhangyx@lzu.edu.cn)。公众意见表可从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2)直接联系规划单位(周鹏,电话0931-8257579)或环评单位(张有贤,电话0931-8912990/13919038681)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公众可向规划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时间
兰州新区光气产业园规划选址区域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兰州新区光气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参与意见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