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2/24/ 17:26 来源: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支出 

  2.增减变动说明

  (二)部门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支出 

  2.增减变动说明

  (三)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2.增加变动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2.增加变动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2.增加变动说明

  四、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新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和建议。

  2.负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新区各项改革事业。

  3.负责新区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负责新区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

  4.推进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新区利用外资工作。

  5.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综合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6.研究提出新区城镇化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

  7.负责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组织拟订新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9.负责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落实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新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新区境内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11.负责新区的统计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区单位)的统计工作;对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为国家、省、市和新区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12.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改革任务,制定和实施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提出新区价格调控目标,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测重点领域价格,组织成本调查、监审及价格听证,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13.负责新区粮食、食糖、肉菜、食盐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监督管理。

  14.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15.承担新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负责新区国防交通体系建设和协调推进国防交通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16.负责新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下放、下达、转移和取消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负责新区政务服务有关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组织实施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批;负责受理中心服务对象及电话投诉。

  17.负责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8.负责联系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19.负责协调新区铁路枢纽和民航建设相关工作。

  20.负责电力、通讯行业管理。负责电网规划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衔接以及与各项规划的统筹衔接、项目核准及电网建设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供需电线路改迁和重建有关工作。负责电网与新区经济运行的配合工作以及电网保护管理工作,协调电网运行中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及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项。

  21.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经发局负责新区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新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新区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2)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新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新区经发局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

  (3)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新区应急局负责提出新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新区经发局根据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新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新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2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9个,代管机构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规划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发展科、财政金融科(利用外资科)、价格管理科、综合核算科、产业统计科(普查调查科),代管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72名。

  (三)人员情况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24人,聘用人员29人。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二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科员30名,工勤4名。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5144.05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100%。

  1.具体分类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144.05万元。基本支出1795.31万元,占1.89%;项目支出93348.74万元,占98.11%。

  2.增减变动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144.05万元,较2022年减少5572.45万元。其中,基本经费增加212.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普调后2023年社会保障经费、采暖补贴等增加;项目经费减少5784.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兰州新区项目投资奖励资金预算金额较上年减少。

  (二)部门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951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95.31万元(人员经费为1691.17万元,公用经费为104.14万元),比2022年增加212.48万元;项目支出93348.74万元,比2022年减少5784.93万元。

  1.具体分类支出

  (1)基本支出179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5.46万元,公用经费119.84万元。

  人员经费具体情况: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42.94万元、津贴补贴165.36万元、奖金63.29万元、其他生活补助956.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5.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3.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32万元、公住房公积金56.86万元。

  公用经费情况: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5万元、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5.9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财政专网)1.5万元、维护费4.5万元、福利费11.73万元、培训费5.14万元。

  (2)项目支出93348.74万元,其中:兰州新区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资金350.00万元;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11720.00万元;多式联运项目贷款利息及承诺费3046.00万元;多式联运项目新开行贷款资金55796.00万元;兰州新区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费5000.00万元;多式联运项目新开行多式联运项目建设配套资金11000.00万元;档案整理费用15.00万元;兰州新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编制费用77.82万元;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管理服务72.45万元;兰州新区储备粮质检费用10.00万元;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8.21万元;兰州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62.00万元;统计综合事务经费15.58万元;移民办工作经费19.00万元;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费用35.00万元;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复工动员大会新区会场费用65.00万元;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编制费用54.00万元;兰州新区重点企业电力专线建设费用2500.00万元;《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等费用90.00万元;兰州新区价格调控经费20.00万元;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费用122.80万元;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29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咨询评估费40.00万元;展览馆运营费200.00万元;两项收入调查经费30.00万元;兰州新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26.24万元;政务中心日常运转费40.00万元;兰州新区储备粮补贴资金313.64万元;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新区配套补贴资金1200.00万元;兰州新区电力、通信设施迁改费用650.00万元;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280.0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变动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项目支出变动原因一方面是2023年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资金预算资金交2022年减少,另一方面对分年度实施的项目如兰州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咨询评估费等预算资金申报也进行了分年度申报,所以2023年项目支出较2022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支出

  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培训费5.144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用按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1.5%计提,计提数据为预算编制年度上一年度年末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022年年末我单位在职人数较2021年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支出

  2023年单位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9.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5万元、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5.9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财政专网)1.5万元、维护费4.5万元、福利费11.73万元、培训费5.14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是按照定额标准乘以年末人数所得,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0.78万元,一方面是因为2022年末我单位人数较2021年减少1人,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开展需要2023年需支出视讯会议设备维护等运转费用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支出

  2023年我单位采购预算安排了893.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采购7.9万元、复印纸采购8万元、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管理服务采购72.4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采购40万元、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服务采购122.8万元、《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等费用90万元、兰州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86万元、项目评估咨询服务费290万元、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复工动员大会新区会场费用38万元、兰州新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编制费用77.82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采购预算较上年增加67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将硒鼓、粉盒采购纳入政府采购;二是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同时新增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经费、兰州新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编制等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为客商接待用车(待报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提高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成立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体系。为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体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创造预算绩效管理氛围。通过参加专题讲座、培训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等多种方式,创造开展预算绩效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秉承“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2023年我局通过编制预项目绩效目标表对预算项目概况、立项依据、立项必要性、项目实施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总目标、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对31个项目93348.74万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提高了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性。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表

  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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