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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聘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及调解和解组成员的公告

 2022/06/10/ 16:01 来源: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选聘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及调解和解组成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在复议工作中的作用,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复议专家咨询组及调解和解组成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专家咨询组选聘对象为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有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或者行政争议处理工作经验的优先。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进行调整。

  调解和解组选聘对象为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官、仲裁员,有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或者行政争议处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调解和解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专家咨询组成员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自愿参与行政复议咨询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满足咨询工作需要。

  (三)调解和解组成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调解经验;热爱调解工作,有履行调解职责的时间,有服务社会和解决纠纷的热情;身体健康,有履职的精力。

  (四)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

  三、工作职责

  专家咨询组成员主要职责是辅助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具体包括:(一)参与专题(专案)咨询论证会、听证会、集体讨论会等,以及以书面方式接受函询;(二)参与具体案件的协助审理、实地调查等;(三)其他相关复议工作事项。

  调解和解组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促使行政复议案件案结事了。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

  组织推荐的,填写《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调解和解组成员推荐/自荐表》,在“个人自荐理由”栏中填写个人意愿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

  个人自荐的,填写《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调解和解组成员推荐/自荐表》,充分说明个人自荐理由,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成就及专业特长等内容,“单位推荐意见”可不填;

  2.提交材料包括:

  (1)提交《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调解和解组成员推荐/自荐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3.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信函请寄送至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305室。

  电子邮箱:895757510@qq.com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二)审核确定

  申报工作完成后,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专家库人员。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增聘或者解聘。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8259493

  附件: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调解和解组成员推荐自荐表

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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