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关于限期拆除
兰州新港国际商贸城日用百货项目塔式起重机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10/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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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港国际商贸城日用百货项目建设单位为兰州新区原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自2014年停工至今,现场2台塔式起重机长期闲置失管,未开展维护及保养,构件明显锈蚀。经多方溯源查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及塔式起重机产权、租赁、使用等相关责任主体均无法取得联系。2026年10月21日,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上述塔式起重机进行了检测,发现存在基础节被垃圾填埋、部分标准节连接螺栓锈蚀严重、套架内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回转支承部分连接螺栓长度不足且锈蚀严重、起重臂存在与周边建筑物碰撞风险等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居民、通行车辆构成重大安全威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项目塔式起重机须尽快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现对该项目塔式起重机限期拆除予以公告,请上述塔式起重机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于2026年11月6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工作。逾期未拆除的,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起重设备安拆单位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清运、保管等产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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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31-8259809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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