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当前的位置 : 兰州新区门户网站 >> 通知公告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时间: 2026/10/21/ 17:49 

字号:[大][中][小]

甘肃传颢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兰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256、25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兰新劳人仲裁字〔2026〕第256、257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事项如下:

  一、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6028.76元;

  二、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扣除的社保个人部分1479.54元;

  三、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4500元;

  四、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生育津贴损失8500元;

  以上共计30508.3元,限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不服上述裁决事项,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931-2903208)

  兰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