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
来源: 甘肃日报
时间: 2026/10/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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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工作部署,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广泛凝聚合力,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新格局,助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甘肃,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牢深度融合的正确方向
1.牢记领袖嘱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甘肃,先后作出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科技赋能等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从战略全局指明了主攻方向,从融合要素揭示了内在规律,为我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扛牢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实质,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深入实施“五强”行动、加快推进“三化一融合”、加力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和构建“一核三带、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格局等重点工作,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为关键,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全力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奠定坚实物质技术基础。
二、聚焦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
3.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聚力打造“甘肃制造”“甘肃创造”,持续巩固石化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煤炭建材等优势产业,拓展存量、提升能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引领、数智化赋能、绿色化转型迈进,持续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4.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坚持扩容育新,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将新兴产业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和低空经济、电子信息,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打造新的支柱产业。
5.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坚持前瞻拓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材料、未来健康,聚焦核技术、量子科技、特种机器人、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关键领域,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打造新的增长极。
6.数智赋能千行百业。坚持数据驱动发展,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多元算力体系,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生产效率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生活方式重塑。全面实施“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体系化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各行各业创新发展。
三、畅通深度融合的对接通道
7.精准凝练产业需求。健全全省统筹的产业需求凝练机制,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常态化征集“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等需求,建立产业技术需求储备库。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开展重大技术需求论证,动态更新全省重大技术需求清单,统筹衔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推动需求清单落地转化。
8.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作用,打破所有制、单位、地域和学科界限,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协同攻关,带动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开展分层培育、精准赋能提质行动,有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布局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孵化初创企业。
9.聚力实施项目攻关。聚焦国家所需、甘肃所能,依托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一院三所”等国家科技力量和高校院所,在优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成果。全面推行“揭榜挂帅”“首席科学家”等模式,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面向全国张榜求贤,对亟需突破的技术定向委托攻关,赋予领军人才充分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资源调度权。实施研产融合科技攻关计划,健全重大攻关任务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双目标”管理机制,一体化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应用。
10.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深化机制改革,强化供需精准对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经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引导企业主动转化高校院所成果。锚定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成果供给,常态化组织多维度、多层次的科技成果专项推介会、技术对接会、路演等活动。继续发挥“银龄专家工作室”成果转化的作用。加快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四、加强深度融合的资源统筹
11.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坚持发展规划一体谋划、重点任务一体部署、能力建设一体统筹、政策保障一体协同,加快建立一体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三者有机贯通、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坚持企业出题、院所解题、联合攻关,推动人才成长、教学转化、产业应用耦合联动发展,持续激发创新创造动能。
12.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坚持质量效能优先、体系协同作战,整合优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推动创新平台(基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由单兵式突进向体系化作战转变,构建覆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平台矩阵。强化兰白两区创新极核功能,引领全省创新能级整体跃升。构建以全国重点实验室和“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为引领、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多层级实验室体系,夯实原始创新根基。推进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提质增效。
13.推动科技资源共享。聚焦创新服务全链条、资源开放全要素、协同联动全方位,推动科技资源高效统筹与充分共享。完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中介等平台体系,提升创新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建强用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推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算力资源等规范入网与开放共享,促进跨机构、跨区域联动互用,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和创业门槛。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深化与中科院、工程院战略合作,最大限度释放创新资源效能。
14.重视人才培养使用。加快甘肃高等研究院建设,推进“高等研究院+大学科技园”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打通产学研用人才流通渠道。实施“人才兴陇”计划,加快创建兰州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扎实推进人才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和高技能人才集聚培养计划,完善柔性引才机制,着力壮大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推行科研人员“校企双聘”,积极选派“科技副总”“产业教授”进企入园,推动高层次人才挂职、青年博士“入企入园”,畅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15.加强资金多元投入。加大科技创新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力度,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加快构建股权、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多元协调联动的融资体系,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强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导向,积极壮大耐心资本,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创新活动提供充沛资金保障。
五、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16.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格局。深化央地合作和东西部协作,主动服务和对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和“营商环境创一流”行动,积极融入全国创新网络。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探索“研发在外、转化在内”合作模式,实现借智借力发展。加快构建内外兼顾、陆海联动、向西为主、多向并进的开放新格局,不断拓展创新合作空间。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方位引导先进创新要素向甘肃流动和集聚。
17.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促进科技、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取向一致、协同发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示范应用。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支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强高价值专利转化与运用,积极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提升创新成果市场价值。
18.涵养鼓励探索的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构建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方面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加快构建创新文化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9.树立注重实效的评价导向。健全面向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推动评价标准从重论文向重实绩转变,让科技创新更好服务产业发展。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和结果运用机制。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引导科技成果向产业应用聚焦。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实行差异化评价。
六、强化深度融合的组织保障
20.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深度融合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制度安排、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工程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转化为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21.履行人大职能。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加快科技创新领域立法步伐,及时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方式,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深度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提好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动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深度融合实践。
22.保障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将深度融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各级监察委员会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监察。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产学研融合过程中的纠纷,系统提升司法保护质效。
23.凝聚共促合力。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积极履行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建言献策、监督评议等方式参与深度融合。新闻媒体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理念传播,讲好甘肃创新故事,凝聚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参与创新的强大合力。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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