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关于责令甘肃利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08/28/ 09:24
字号:[大][中][小]
近期,我局正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动态核查工作发现甘肃利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已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或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限期整改通知》,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确保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6年8月28日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