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
时间: 2026/07/23/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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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4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4.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5.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须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说明;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11)已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或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离职后不足2年的;(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3)退役军士和士兵;(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兰州新区(//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36/examinee/lzxqga)注册账号后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8:30至2026年7月31日18: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账号。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按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提交与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带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近半年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退回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退回后未按时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8月1日18:00。
4.缴费。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36/examinee/lzxqga)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5日18:00。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8月6日9:00至2026年8月8日8:30登录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36/examinee/lzxqga)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拟于2026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可于8月15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36/examinee/lzxqga)查询笔试成绩。
4.计划调整。根据招聘计划,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合并招聘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该岗位人数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带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近半年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应与报名信息表保持一致。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评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发〔2024〕60号)实施。
3.体能测评前须测量身高及视力状况,达标者方可进行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体能测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调剂岗位的方式直至达到1:3的面试比例。通过核减、调剂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考场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可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所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试题的所有人员(除本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八)体检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有关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人员不得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的下一名人员放弃招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人员不得递补)。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对于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3年内禁止参加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二)本次聘用的辅警人员薪酬待遇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甘公发〔2021〕40号)确定,具体包含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贴、绩效工资(包含月度绩效及年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标准为1800元/月、年度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差异化发放),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他休假、体检、培训等参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相关通知要求,均通过中国·兰州新区(https://www.lzxq.gov.cn/)向社会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各环节考试(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或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 0931—5122447
监督电话:0931—12388(转3)
技术服务电话:023-67785455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岗位计划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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