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组织部
时间: 2026/05/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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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10号)和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28号)精神,现就兰州新区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兰州新区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项目单位范围
兰州新区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岗位征集和双向对接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申报单位情况介绍1份,内容包含企业经营范围、人员构成情况、经营状况、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社保待遇及工资报酬;③申报单位填写《兰州新区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其中,街道社区、基层站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统一报新区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中心党群人事部负责做好区域内人员审核工作;教育、卫生机构(含民办医院、学校)统一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工作科;社会组织统一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
(二)兰州新区将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双向对接。用人单位于8月底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9月份项目人员全部到岗工作。
四、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兰州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新区组织部:蔡志红 0931-8259377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杨 宁 0931-8258875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李 娟 0931-8259932
企业服务中心:陈小红 0931-8258860
项目服务中心:辛 花 13919784742
举报电话:0931-6412380
网络举报:lzxqzzb12380@163.com
附件:兰州新区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申报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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