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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一服务中心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一服务中心

时间: 2026/04/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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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太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561131983A):

  本中心在办理申请人林建楼(信访编号:2025112603115号)反映的社保权益事项时,查实你单位及渭南苏辰建设有限公司未为其缴纳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涉嫌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依法处理该事项,本中心多次尝试与你单位联系,均无法有效联络,2026年4月8日,本中心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寄出《稽核通知书》,因地址无效、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导致无法就该补缴事宜进行沟通核实。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相关规定,现就你单位欠缴申请人林建楼社会保险费五险事宜,依法向你单位公告追缴,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本中心联系,核实申请人林建楼在你单位工作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工资基数及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并依法配合办理补缴手续。

  二、你单位需在上述期限内,足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具体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的,将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本中心将依法查询你单位存款账户,符合法定情形时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你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有效担保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用。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履行补缴义务的,本中心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你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391-6839481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221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社会保障第一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