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座谈会信息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时间: 2025/05/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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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二)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分东区、西区、北区,规划总用地面积60.16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发展范围37.92平方公里),其中:
东区(乌玛高速以东区块):东至经四十路,南至淮河大道(纬五十路),北至纬五十九路,西至经三十四路,面积20.44平方公里;
西区(乌玛高速以西区块):南侧、西侧至兰州新区西侧行政边界,北至化工纬一路,东至化工经六路,面积13.83平方公里(含永登县1.31平方公里);
北区:北至苗联村,西至甘家庄,东至古联村,南至四泉新村,规划面积为25.89平方公里,包含远期规划面积3.65平方公里,远景区面积为22.24平方公里。远景规划不在本规划期限内,为2035年后的发展预留区。
规划目标:发挥本园区的区位、物流、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与兰州新区整体发展战略对接,形成独具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以兰州及周边地区化工基础原料产业为基础,通过有机原料和中间体项目完善产业链,重点发展化工基础原料产业延伸产业、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和专用化学品、光气产业、材料后加工产业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化工项目,并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通过共同的原料配套或上下游原料互供,基础化工原料、有机原料和中间体、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和专用化学品、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材料后加工等产业板块等互相补充、互相促进、融合发展。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联系方式
(一)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联系人:崔晓亮
联系电话:0931-2979470 电子邮箱:874566506@qq.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1号B座501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电话:010-84927577 电子邮箱:zhangjy@borhome.com
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下载网址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Q3gHDTDCQSXdLncxzOgag?pwd=4xm8
提取码:4xm8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对本次规划实施涉及的环保问题,与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留下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意见反馈。
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计划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座谈会征求公众与各部门关于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座谈会进行意见反馈。
五、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查阅与提出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