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兰州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及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6/10/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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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兰州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予以公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兰州新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新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举报。
受理电话:0931-8256031
注: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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