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10/1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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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落实“四水四定”有较大差距。甘肃省水资源短缺矛盾十分突出,但是违规取水用水、地下水超采和再生水利用率低等问题依然严重。
整改目标: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等达到“十四五”目标,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全省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120.9亿立方米以内。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整改验收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新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并定期向省水利厅报送工作台账,全面提升取用水管理能力和水平。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取用水管控,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通过开展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从严评估、合理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印发《兰州新区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向省水利厅报送兰州新区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三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管控目标,按照年初省引大入秦水资源利用中心下达新区用水计划,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引大入秦工程新区取用水计划的函》,将用水计划分解配置至各园区和水务集团。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及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措施,持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具备使用再生水利用条件的项目,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现场核查,兰州新区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23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4日-27日)。
新区联系电话:0931-8259271
新区传真:0931-8259401
新区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省整改办联系电话:0931-8418642
省整改办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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