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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告书》
(新城基决催字〔2026〕第022号)的送达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08/0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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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承建的正威(甘肃)铜业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铜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32007.98平方米,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等相关规定,经核准该项目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560638.4元(大写:壹仟零伍拾陆万零陆佰叁拾捌元肆角)。2026年7月27日,我局印发《兰州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告书》(新城基决催字〔2026〕第022号)后,我单位先后采取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与你公司沟通,但你公司至今仍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

  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兰州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告书》(新城基决催字〔2026〕第022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560638.4元。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