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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3/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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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新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法治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迈出坚实步伐,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经验做法与成效

  (一)聚焦思想铸魂,法治与生态融合能力显著增强

  新区生态环境局将理论学习与能力提升作为法治建设的先导工程。一是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引领学、专题培训深度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的常态化学习机制,举办党政干部生态环境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班4期,开设“环保大讲堂”5期。系统研学法治与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生态治理难题的能力有效提升。二是构建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执法人员骨干中坚+全体职工普遍基础”的分层分类法治素养提升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年终述法制度。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全覆盖实战轮训、技能比武,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在“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二)聚焦制度供给,决策与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积极参与上级立法调研,结合新区实际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在《兰州新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阶段,建议增加生态保护章节,该建议被采纳并推动“生态宜居”独立成章。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控数量、提升质量,年内合法性审核率、公平竞争审查率均达100%,累计审查文件302份,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年度清理长效机制,确保政策制度的统一、有效。二是筑牢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防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规划、政策、项目环评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决策,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决策过程,有力保障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聚焦执法效能,监管与服务方式实现创新优化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重点领域和突出环境问题,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2025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起,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智慧监管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等平台,构建起“数据实时采集-趋势智能分析-问题精准预警-现场高效处置”的全链条非现场监管模式,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大幅提升。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有需必应”。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优先运用指导、告诫、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累计实施柔性执法12起,体现了执法温度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四)聚焦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大力推行“即到即受理、审查评估同步”服务模式,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7个和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二是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成果。发布并动态更新环评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积极探索“边评估边审批”、“边公示边审批”等创新模式,推行审查环节前置、容缺受理,有效提升审批效率。累计审批项目环评107个,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盯东金硅业、兰沃科技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有效推进,耀望化工、何尉环保等项目危废经营许可证按期核发。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65张,并全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专项整治,推动排污许可规范精准。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173家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使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五)聚焦多元共治,法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一是拓展普法广度深度。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清单,针对企业、社区等不同对象开展定制化、滴灌式普法。结合“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与应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法治工作、政策解读等信息860余条。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新媒体传播、环保设施开放等丰富形式,提升了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构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畅通并规范环境信访渠道,全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662件,受理率、办结率、回访率均为100%,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稳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显著增加,实现了“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良好效果。三是政务公开全面深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环境监管名录等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能力增强,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聚焦环境质量,实现环境法治“多维共赢”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跨越。2025年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达到9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水阜河、碱沟等主要入河河流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清洁稳定;未发生任何级别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屏障牢固。二是生态宜居水平获得新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至36%,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增至173种、鸟类扩展至87种,120余种昆虫监测记录填补空白,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展现了黄土高原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景象。三是法治保障作用得到新彰显。通过构建规范严格又包容审慎的法治化监管执法体系,不仅筑牢了生态法治防线,更有力地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保护与发展协同共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部分干部职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仍然较为淡薄,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日益艰巨和复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执法能力与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法装备和监测设备相对落后,在应对一些复杂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发环境事件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

  (三)法治建设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部分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需求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法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6年,新区生态环境局在巩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将聚焦短板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升级执法能力培训体系,重点加强新兴领域环境违法认定、复杂案件办理、数字化转型下的执法能力建设。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实践考核。

  (二)全面升级执法监管效能。深化“智慧法治”建设,推动监管平台数据深度融合与智能分析应用,实现从“人防”到“技防”“智防”的升级。全面推行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的深度融合机制。细化“柔性执法”适用情形和程序,扩大合规激励覆盖面,打造更有特色的执法服务品牌。

  (三)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环评、排污许可等核心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环评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项目环评手续办结率100%。严把排污许可关,推进“一证式”监管,确保排污许可管理规范高效,应发尽发。深化“政策直通车”、“法治体检”等个性化服务,助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四)创新拓展多元共治路径。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创新“以案释法”形式,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力度。健全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深化与司法、检察等机关的协作,共同破解生态环境法治难题。

  (五)夯实筑牢组织保障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强配齐法制审核力量。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一贯到底、取得实效。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兰州新区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