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
移交有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6/1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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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2023年9月4日,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车间反应釜数量增加的情况说明》中明确写到“因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公司于2021年8月进行二期1000吨吡蚜酮的扩建,扩建后的吡蚜酮生产装置产能为1600吨/年、产量和销量为1000吨/年。”但2023年12月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管委会和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首期)及二期的情况说明》中又写到“由于技术突破,二期1000吨吡蚜酮项目没有实施”,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
整改目标: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要求,全面调查核实,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坚持解决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深挖根源、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兰州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整改情况:针对生态环境部西北督查局移交“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问题,一是组织人员迅速对该企业吡蚜酮项目环评批复及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核查,形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材料前后矛盾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二是2025年底对化工园区企业全面组织“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家对鑫隆泰公司环保设施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大体检”,就核查发现的排污许可证载内容填报不全等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三是针对该企业在文字表述存在疏漏、就文字把关不严,不严谨的错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责任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新区项目建设中心作为整改责任单位的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移交有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30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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