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06/16/ 16:51 

字号:[][][]

  问题表述:《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应于2022年6月完成前期工作的5个项目,仍有3个项目(兰州新区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兰州新区东南部未利用土地开发工程)未达到进度要求。

  整改目标:优化兰州新区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和兰州新区东南部未利用地开发工程建设内容,建成投运西小川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发展局,市政集团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禁止开垦25度以上陡坡地”政策要求,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自然资源厅,对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25度以上甘肃片区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中兰州新区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和兰州新区东南部未利用地开发工程剩余任务予以优化,今后不作为《生态建设行动方案》中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兰州新区西小川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于2026年6月5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新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发展局,市政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30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附件:各整改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