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06/1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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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关于兰州新区北部片区污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陈家井尾水处理工程,至今未开工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管网仍未建成;再生水设施使用效率低,兰州新区已敷设1044公里中水管网,实际在用再生水管网仅为37公里,兰州新区5座污水处理厂2023年实际处理排放污水2541万吨,其中仅有441万吨作为再生水用于绿化,其余尾水全部外排。
整改目标:加快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提高再生水设施使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城乡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政集团
整改情况:一是兰州新区西小川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热电厂循环利用再生水配套管网工程已按期建成投运。二是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再生水城市杂用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市政杂用方向及工程方案布局,谋划实施兰州新区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将纬一路以南、职教园区等区域中水管网原水替换为再生水,其余区域中水管网原水替换需后期根据用水需求及项目谋划实施逐步替换。三是加大再生水中水回用力度,统筹推进新区各污水处理厂尾水有效利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扫及生态覆绿项目。兰州新区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新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发展局,市政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30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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