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新区2026年征集房票安置房源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6/06/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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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新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提升安置效率,根据《兰州新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发〔2024〕29号)要求,现面向全新区公开征集房票安置房源。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为兰州新区现有新建商品房(住宅、商铺、公寓、车库、储藏室)或保障房(安置对象需符合保障条件)。
二、房源申报条件
1.产权清晰、手续齐备,无抵押(或已办理抵押经债权人同意,在签订商品房(保障房)买卖合同前解除抵押的)、无冻结等不良情况的房源;
2.现房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12个月内可交付的期房;
3.开发企业经营状态良好、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三、相关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接受《兰州新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发〔2024〕29号)相关要求;
2.房企同意符合交房条件后无条件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房票结算进度、流程等)限制或延迟房票使用人办理房屋交付(入住)及不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企业有未偿还债务的需经债权人同意。
四、房源价格
商品房源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给予一定优惠幅度,按照“一房一价(固定价)”原则列表;保障房价格按新区管委会批准政策执行。
五、兑付方式
根据《兰州新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发〔2024〕29号)相关要求,签订《商品房(保障房)买卖合同》起满一年后,持房票、网签合同等相关资料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款结算。申请后6个月内支付房票金额的5%,后续款项逐年纳入预算予以支付。
六、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新区城乡发展局(管委会1号楼503办公室)提供相关房源资料(附件2、3、4)和项目平面位置图,以上资料提交时需加盖企业公章。
诚挚欢迎新区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住房选择。联系电话:0931-8259372
附件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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