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5/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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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甘肃一些地方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部门责任不落实。
整改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500公里,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能力63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整改验收配合单位: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情况:一是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于2025年6月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规模6万m3/d,目前实际进水3万m3/d,有效提升兰州新区东南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二是委托兰州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三合源环保有限公司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压滤脱水干化处置方式,有效提升兰州新区生活污泥处置能力及水平,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三是兰州新区80余家公共机构、9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77个居民小区已全部投放垃圾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达95%。2025年8月建成投运垃圾处理一体化(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四是2025年8月形成《关于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新区建成投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座,总处理规模18.5万m3/d;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1座,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规范处置。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现场核查,兰州新区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38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28日)。
新区联系电话:0931-8259271
新区传真:0931-8259401
新区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省整改办联系电话:0931-8418642
省整改办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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