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2/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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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统筹第三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第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助统计部门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计划,加强产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协调调度;培育壮大第三产业经营主体,牵头第三产业企业上限入库工作。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商务,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商务,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人才政策并抓好督促落实;协调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创新发展。
(五)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发展,牵头打造特色商圈,特色街区,负责品牌引进和服务工作;承担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六)负责城乡市场发展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协调重点企业服务工作;培育发展商贸流通,商务服务,会展经济及居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七)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拍卖,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政策和市场供应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等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十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商务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工作。负责12315平台工作,以及12345民情通热线与投诉举报平台联动工作;负责来人,来信,来电,网络咨询,投诉举报等的受理,分派,结果反馈及分析研判;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调解计量纠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二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二十三)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二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七)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负责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二十八)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九)协调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三十)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14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宣传教育科、市场体系科、商贸发展科、物流电子商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登记许可和信用监管科、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核定工作人员75人,实有人数76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兰州新区图书馆为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核定工作人员5人,实有人数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078.8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8078.8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84.81万元,占98.8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94.08万元,占1.16%;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8078.8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893.94万元,占23.45%;项目支出6090.87万元,占75.39%;上年结转收入94.08万元,占1.16%。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0.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0.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6.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893.9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60.32万元,增长32.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划转人员18人,2026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8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156.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144.85万元,增长508.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2022年疫情服务保障期间产生疫情防控费用4646万元列入商务和市场监管局2026年部门项目预算。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4个,主要是2026年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促消费资金(新区之夏城市品牌推广专项资金)、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专项、2026年兰州新区消费维权创新试点经验打造专项经费、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专项1、2026年电商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及监测经费、2026年国内游客抽样调查经费、2026年互联网广告监测专项经费、2026年主题活动宣传经费、2026年消费环境建设专项经费、2026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202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
保障运转经费12个,主要是2026年市场准入环境优化专项、2026年图书馆运行费、2026年食品检验检测及安全监管经费、2026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器具检定及企业标准评价专项、2026年特种设备监管经费、2026年平台车辆租赁费、2026年“两品一械”抽检及安全监管经费、2026年文书档案整理、执法服装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经费、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专项2(执法装备配备经费)、2026年知识产权专项、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甘财科〔2025〕71号-提前下达2026年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疫情防控资金、疫情防控甘肃方剂供应费用。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知识产权宏观管理(09)2026年预算数为9万元, 比2025年预算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2026年知识产权专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行政运行(01)2026年预算数为1618.86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36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6年预算数为78.3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8.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平台车辆租赁费列入项目预算,增加48万元;二是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经费增加17.33万元;三是增加机关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费用3.2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经营主体管理(04)2026 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秩序执法(05)2026 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4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26年兰州新区消费维权创新试点经验打造专项经费30万元,二是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专项增加20万元,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减少1.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质量基础(10)2026年预算数为91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化咨询服务费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药品事务(12)2026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质量安全监管(15)2026年预算数为74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购买防爆式执法记录仪、安全帽等特种设备专业化应急处置装备经费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资料整理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食品安全监管(16)2026 年预算数为128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检验检测费用1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6 年预算数为37.29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提前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图书馆(04)2026年预算数为254.34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254.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新区图书馆成为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2026年预算数为0.37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增加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2026年预算数为5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增加2026年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4)2026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增加2026年国内游客抽样调查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6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 比2025年预算减少177.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指标到位较迟,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文物保护(04)2026年预算数为1.4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增加提前下达2026年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6年预算数为17.62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划转退休人员1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6年预算数为100.2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7.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工作人员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6年预算数为3.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工作人员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2026年预算数为52.3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42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工作人员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6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02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工作人员增加。
22.卫生健康支出(210)疾病预防控制事务(18) 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99)2026年预算数为4700.4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700.45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2022年疫情服务保障期间产生疫情防控费用列入2026年部门预算。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6年预算数为301.2万元, 比2025年预算增加1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商业服务相关职能划转我部门,增加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2026年促消费资金(新区之夏城市品牌推广专项资金)等。
2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2026年预算数为77.8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工作人员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与2025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数量增加、租车数量减少,根据公务接待费计算公式计算后,与上年公务接待费金额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公车改革,我部门公务车辆已上交统一管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5.9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增加,培训费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081.2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018.53万元,增长8001.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将项目支出中的相关经济分类科目列入机关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项目支出增加4710.79万元,其中4700.45万元为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14万元。
2026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2.6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2.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59.48平方米,价值106.82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1.9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8.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28.6万元,较上年新增安排。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09) 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04)2026年预算数为28.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兰州新区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新增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2144.9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计划征收2144.91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实施文化旅游品牌节会打造工程,以节促销,以节促游。一是春节期间举办社火展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二是结合“新区之夏”城市文旅品牌举办集综艺、曲艺、秦腔等于一体的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三是在端午、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前夕举办文化惠民活动;开展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预算资金45万元;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度假区、休闲街区等品牌培育创建、质量等级提升等工作,全面提升新区旅游服务质量,拍摄、设计、印制旅游宣传集册,预算资金5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请示》(新政函〔2023〕43号);《甘肃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51号);《甘肃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周期:2026年度
5.实施计划:2026年1—10月完成各项工作及资金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开展冬春季淡季旅游促销节等节庆节会;开展文旅融合项目补贴,给予资金补贴,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新区旅游服务质量。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1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执行率偏低(39.70%),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及时报账;(2)2025年消费环境建设专项,成本控制指标执行率为0%,原因为项目进度计划不合理。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0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执行率46.91%,低于预期水平,主要原因是因兰州新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进度较慢。重点项目资金执行率78.23%,虽整体达标,但部分项目支付进度不均衡,主要受合同履行周期影响,部分项目需按验收进度分期付款。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科室整改,未通报。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本级项目支出30个,转移支付项目2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17万元,2026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0个,增长率55.56%,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原商文旅局文旅、商务职能划转我局,项目增加。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和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0.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对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物资储备支出。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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