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2/1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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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贵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新区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牵头指导协调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中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下达和新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一)组织协调开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组织协调各中心、各相关部门开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级对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牵头负责新区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生态环保人才政策并抓好督促落实。
(十五)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环保督察与综合协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科、水生态环境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固体废物监管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发展科与生态保护科。核定工作人员4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职数17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设立兰州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核定工作人员 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及计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负责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和监测信息发布,组织编报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分析、检测机构监管、自行监测等工作 。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395.08 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3395.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0.53 万元,占87.2%;
上年结转收入434.55 万元,占12.8%。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3395.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94.62万元,占29.3%;项目支出1965.91万元,占57.9%;上年结转收入434.55万元,占12.8%。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5.0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3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53.41万元(上年结转43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994.62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81.5万元,增长39.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2025年增加13人。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0.7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53.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00.46 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082.37万元,减少46.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保障运转经费28个,主要是环保管家服务项目、2026年环境监测委托及水质自动监测站社会化运维项目、兰州新区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与质量考核项目、2026年兰州新区排污许可技术评估与质量复核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项目、兰州新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运行费、环评与排污许可数智管理系统、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服务项目、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兰州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项目、2026年兰州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生态环境应急培训费用、兰州新区大气环境数智化综合监管能力提升项目、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运行费、车辆租赁费、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驻点帮扶专家工作站运行保障费用、兰州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微观站监测服务经费、兰州新区重点企业固体废物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气异味管控项目、兰州新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兰州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报告编制项目、兰州新区2025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核查专家咨询费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评估项目、公文档案整理归档、兰州新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兰州新区机动车尾气综合监管平台专网服务项目、生态环保会议保障运维费。
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兰州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服务项目、2022年4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边督边改部分项目经费、兰州新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和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建设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025年省级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_美丽甘肃建设奖补资金项目、2025年省级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_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_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0.85万元,较2025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5.60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以及社保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以及社保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以及社保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9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以及社保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52.9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07.4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类项目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2026年预算数为2.92 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目尾款。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2026年预算数为140.00 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1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类项目增多。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5.00 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目增多。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8.5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类项目增多。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47.5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5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目增多。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84.5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14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气类项目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96万元,主要原因是水体类项目增多。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26年预算数为77.31万元,为新增项目。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为新增项目。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6年预算数为913.59 ,为新增项目。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款)2026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为新增项目。
19.住房保障支出2025 年预算数为43.21 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18.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以及公积金基数变动,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31万元,与2025年预算相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3.6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48万,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培训费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3.4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8万元,增长18.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多,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51万元。
2026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17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1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9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95.74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32.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337.13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8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146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罚没收入费、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费,分别计划征收200万元、1264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推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区特别是产业园区全方位、一体化提供环保管家服务,为化工园区、重点企业从产污源头、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链条、全过程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科学合理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治污成本,精准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推动新区环境管理精细化高效化。
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
实施主体: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周期:1年
实施计划:于2026年完成独立用地化工企业、独立用地企业非化工企业、专精特新厂房重点企业服务,按照服务企业数量支付相应资金。
年度预算安排:179.9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推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为重点区域(化工园区)、重点企业从产污源头、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链条、全过程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并针对有关环保问题提出科学合理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治污成本,精准提升企业治污能力,推动新区环境管理精细化高效化。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3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3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执行率58.78%。“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4个,完成率为85.29%。“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支付进度缓慢。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8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6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0个,增长率52.38%。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35个(其中上年结转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0、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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