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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贯彻落实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12/3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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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兰州新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总体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6日,甘肃省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督察组对兰州新区开展了为期20天的督察,并于2024年12月27日下发《兰州新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兰州新区4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包括2个典型案例)。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诚恳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5项,正在推进整改3项。

  二、整改推进情况及成效

  兰州新区态度坚决、决心坚定,始终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教训、反思警醒,以最诚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有效的机制,全面、深入、彻底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科学、合理、快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高效协同、立行立改,标本兼治、靶向施策,压茬推进、彻底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把抓实督察整改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主要负责同志主抓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跟进落实,层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环委会会议、整改推进会议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举办新区干部生态环境履职能力培训班1期、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纳入新区干部在线学习,新区上下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更加深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更加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

  (二)高位督导检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纳入年度党工委重点督查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列为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重点任务,建立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督办机制,有效推动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修订印发《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优化完善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有力推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充实新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力量,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划转新区承担,组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理顺新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

  (三)铁腕监管问责,从严从实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实现监管闭环、执法从严、震慑到位。坚持严格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82家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实现稳定运行,42家企业提升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彻底转变提升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全面提高了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针对移交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调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严肃追究,共问责单位6个,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责任人员16人,其中对1名国企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对15名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县处级6名),诫勉谈话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批评教育5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四)系统治理提升,持续巩固环境质量。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把督察整改与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治理能力提升有机结合,以点带面、一体推进、系统治理、彻底整改,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截至12月29日,新区优良天数322天,优良天数比率97%,较去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2微克/立方米,六项因子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部优于去年同期平均浓度;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石门沟和山字墩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阜河和碱沟入河水质100%达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土壤环境清洁无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无城乡黑臭水体,声环境良好;守好守牢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兰州新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细系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系统解决。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督察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聚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四是把督察整改与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治理能力提升有机结合,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坚决守好守牢新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兰州新区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认识还停留在浅层,过度强调客观因素、实际困难,主观能动性偏弱,缺乏长期发展思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常态化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新精神、新政策、新要求,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工作。二是先后召开1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协调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重点任务落实。根据新区机构改革情况,修订《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在新区门户网站公示。

  问题2:通过谈话、走访发现,一些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担当不够,一些干部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在项目引进中关注经济效益多,关注环境影响较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举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将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纳入新区干部在线学习,在职干部学习率100%。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季度及年度考核,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专项督查考核;定期梳理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提醒谈话。三是今年以来备案的186个产业类项目符合用地、环保、能源等管控要求,并持续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问题3:对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水土保持治理及监管重视不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结合兰州新区机构改革,系统厘清了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权责边界。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管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规划和建设;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和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项目落地,全面规范全过程管理。三是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印发《兰州新区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面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今年以来完成水保方案审批46项,督促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7项。

  问题4: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督考奖惩力度不大,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绩效考核系数设置不合理。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修订完善《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成效的绩效考核。二是优化完善考核机制,调整上升生态环境部门考核系数,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各单位共性考核指标,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问题5:责任履行还有差距。一些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还有差距,责任感不强,部门协同不力,上下联动不足,未严格对照《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29个部门单位制定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向党工委报告履职情况并公开;13个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形成牵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公开。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的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指标,纳入2025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奋斗指标任务,每季度精准考核评估,以真督实考倒逼责任落实。

  问题6:能效约束不严,节能审查验收滞后;对违法用地监管不力,违规占用林地和取土情况时有发生;取用水管理粗放,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审批和监管权责不对等、执法联动性不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收运处置管理不规范,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到位,利用水平低。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印发《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节能审查工作,全面加强节能监督管理。二是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卫片执法等技术手段,依法查处、及时规范取用土和占用林地行为。三是合理配置分解用水指标,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取用水秩序;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督促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四是设立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与兰州市执法职责移交,全面规范新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五是制定印发方案,构建制度体系,加快生活垃圾转运站、再生水利用管网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填埋,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问题7:能耗管控落实不力。能耗强度不降反升,2020-2023年兰州新区能耗强度由0.1117吨标煤/万元上升至0.3410吨标煤/万元,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困难较大。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严格落实原料用能扣减和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政策;推动企业购买绿证,截至6月底,购买绿证45万张,7-11月购买绿证6万张。二是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项目不予批准备案,对产品能效水平达不到行业先进和设备能效等级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节能审查。三是全面开展能效水平摸排,新区现有烧碱行业企业3家,其中建成投产1家,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建2家。对2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问题8:能耗约束不严,2022年列入重点用能单位的化工热电有限公司、智资医药、鼎达科技公司实际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值(分别超2411.15吨、418.79吨、494.18吨标准煤);泰邦化工、康鹏科技、托球生物、康巴斯生物在个别年份实际能效水平(单位产值能耗)高于节能审查批复值。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化工热电等7家企业依法查处,相关人员约谈教育。二是对化工热电等7家企业投产以来的实际用能数据进行复核,督促企业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和备案节能手续,监督整改到位。三是将化工热电等7家企业列入2025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并严格实施节能监察。

  问题9:“未验先投”问题突出,截至目前,建成投运的57个重点用能项目(5000吨标煤以上)中仍有42个未开展节能验收或阶段性节能验收。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30家未开展节能验收或阶段性节能验收项目企业下达限期验收通知。二是制定企业节能验收工作计划,督促企业完成节能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举一反三督促企业投运前完成节能验收,确保节能手续合规。

  问题10:同时,部分“两高”项目存在实际用能小于批复能耗情况,造成能耗指标闲置。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督促8家企业加快建设,严格落实《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能耗要求,否则将收回能耗指标。二是严格新项目节能审查,今年以来完成项目节能备案28个、节能审查9个,均按照实际用能需求批复用能指标。

  问题11:生态保护任务落实有差距。兰州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政策体系不健全,未对标《甘肃省“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清单结合兰州新区实际进行精准分解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制定印发《兰州新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围绕8个方面,将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部署要求纳入新区“十五五”规划;谋划提出120个生态项目。三是精准细化分解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落实。

  问题12:《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甘肃片区生态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应于2022年6月完成前期工作的5个项目,仍有3个项目(兰州新区生态空间修复工程、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兰州新区东南部未利用土地开发工程)未达到进度要求。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已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禁止开垦25度以上陡坡地”政策要求,对生态空间修复工程、东南部未利用土地开发工程2个项目完成核减优化。二是西小川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已完成表流区土方开挖和防渗铺设、潜流区土方开挖和混凝土浇筑,已完成主体施工,整体进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2026年6月底前按期建成投用。

  问题1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明确规定“水土流失易发区限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但兰州新区作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9年以来实施了7批次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达15.7万亩,不同程度存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明确了新区禁止开垦范围,合理合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组织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5-2030年)》,结合水资源等条件优化年度建设规模。三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水保手续,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认真落实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问题14:兰州新区铧尖村赖家湾区域未利用地生态治理项目,占用集体林地49.25亩作为新增耕地。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占用集体林地作为新增耕地的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约谈。二是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已于5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三是加强林地日常监管,监督项目单位在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规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问题15:水资源利用短板明显。再生水利用水平低,《兰州新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际兰州新区2022年、2023年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为13.2%、17.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未安装重复利用水量计量装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底数不清。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热电厂循环利用再生水配套管网工程、第一污水厂再生水利用供水工程均已全面建成并通过竣工预验收。二是持续推进将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道路及山体绿化、热电厂循环利用等,新区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25%。三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水,221家规上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平均重复利用率95.45%,达到省级94%的目标要求。

  问题16: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关于兰州新区北部片区污水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陈家井尾水处理工程,至今未开工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管网仍未建成;再生水设施使用效率低,兰州新区已敷设1044公里中水管网,实际在用再生水管网仅为37公里,兰州新区5座污水处理厂2023年实际处理排放污水2541万吨,其中仅有441万吨作为再生水用于绿化,其余尾水全部外排。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西小川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已完成主体施工,整体进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2026年6月底前按期建成投用;热电厂循环利用再生水配套管网工程已建成。二是编制《再生水市政杂用利用方案》,已建中水管网配置再生水580万方。三是有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扫等城市杂用,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用于热电联产项目,切实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问题17:用水结构不合理,2021-2023年农业用水占比分别为41.7%、50.9%、55.7%,工业用水占比11%、10.1%、8%,工业用水占比逐年降低,用水量不足;农业用水逐年增加,挤占工业用水指标。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今年实施的1.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实施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各用水户严格落实总量和定额管理制度。对接省引大中心足额保障分配新区工业用水指标1.11亿立方米。完成2025年度用水情况核定,下达2025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足额保障工业用水需求。

  问题18:用水计划执行不严格,2023年省引大入秦水资源利用中心取用水计划分配兰州新区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分别为6915万吨、1100万吨,督察发现,实际农业用水为11812万吨,超70.81%;实际生态用水为5838万吨,超430.72%。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完成引大入秦工程2025年度取水量初核,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先用于生态灌溉,高标准农田推行节水灌溉,降低农业用水占比。二是科学配置各用水户用水计划,并督促严格执行,对超计划用水单位采取限制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完成1600万立方米公共供水管网水权交易,有效解决新区生态用水指标短缺问题。四是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管网、第一污水厂再生水利用供水工程已全面建成并通过竣工预验收,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可有效用于道路及山体绿化,全面提高了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的比例。

  问题19: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未严格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要求对标产品用水定额下达计划用水量,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不严,对已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未按要求警示、督促、指导开展水平衡测试,也未按季度实行加价收费;2024年1-9月,盛恒生物、化工热电、托球生物、久泰服务、兰州助剂厂、瑞东化工等企业分别超年计划用水量的234%、165%、94.5%、63.4%、22%、27.8%;农田灌溉用水未按照计量数据收费。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超计划用水的盛恒生物等6家企业进行约谈。二是下达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完成公共供水管网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221家用水单位用水情况核定,在6月、9月对有超计划用水趋势的企业进行了提醒,对超定额用水企业执行累进加价。三是严格落实用水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完成267家用水户注册登记;明确农田灌溉区域的管道供水水价为0.36元/立方米,并严格计量收费。

  问题20:危废处置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企业高浓度废水处理能力不足,达不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外运委托第三方处置,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检测甄别的情况下,擅自收集1.99万吨属性不明的高浓度废水,长期存放于危废贮存库且已达满库容,并且将1.32万吨废水简单固化后直接填埋。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查处。二是全面核查化工园区企业废水种类数量及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建立管理清单,监督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废水达标排放。三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接纳废水,对已接纳的1.99万吨废液通过焚烧、物化方式规范完成处置。

  问题2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托球生物科技公司、三毛集团、鑫隆泰公司危废暂存库未规范设置导流槽、收集池,应急处置措施未落实;兰州昱重医药公司未及时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园区危废贮存库,直接在园区路边或厂房外堆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兰石集团等6家公司危险废物标识标签不全;泰邦化工公司环保意识淡漠,擅自将2吨强酸废液倾倒至未硬化的闲置厂区内,现场实时检测地面废液pH值为1.24,造成土壤污染。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托球生物等10家企业依法不予处罚,批评教育;对倾倒废液的泰邦化工依法依规查处。二是监督以上11家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对泰邦化工倾倒废液行为开展损害赔偿,经综合认定,未对土壤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依规终止索赔程序。

  问题22:职教园区管网布设不合理,暴雨期间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整体被淹、处理设施瘫痪,污水直排外环境,该污水处理厂尾水未按环评要求排入文曲湖和生态湿地公园,依托西岔镇调蓄滞洪工程贮存大量尾水,挤占滞洪库容,防洪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印发方案,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对职教园区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进水阀井和超越管道完成提升改造。二是将职教园区东中心尾水排放去向变更为西岔滞洪调蓄水工程情况依法依规纳入竣工环保验收。三是制定西岔滞洪调蓄工程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将存水用于周边生态绿化,控制存水水位在汛限液位以下,确保安全度汛。

  问题23:彬草沟作为泄洪沟道,未经防洪评价审批,修建2座拦截坝蓄水,沟道内违规种植高杆植物,影响行洪。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清理完成彬草沟内高秆作物,编制彬草沟应急拦水坝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报告并通过审查。二是对接省引大水资源利用中心通过引大支渠将彬草沟雨水临时导排至水阜河排放。三是加快推进南部片区排水防涝建设改造项目,彻底解决彬草沟雨水导排问题。

  问题2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兰州新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3项,要求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8项。截至目前,6项正按程序申请销号,2项(第36、37项问题)超时限未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构建“会议调度+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闭环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推进会16次,协调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任务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及推进台账,压茬推进、逐项销号。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与联动,先后2次赴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进行衔接汇报,并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保持常态化沟通联动,推动相关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回头看”复查复核,对整改进度滞后或成效不达标的问题持续跟踪、推动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可持续,努力形成“整改一个、巩固一个”的良性循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3项整改任务中,问题36等6项已于2025年8月销号;问题23等3项已于2024年12月报请省级销号,待与其他市州一体推进验收;问题37等4项已于2025年8-9月相继报请省级销号。

  问题25:督察发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中还有4个项目未完成环评手续办理;兰州新区自2020以来,将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内10批次120个化工项目进行打捆审批,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依法依规完成4个变更项目环评审批。二是对120个环评打捆审批项目中的100个项目完成重新审批,20个项目已退出。2024年7月以来,对化工项目不再实施环评打捆审批。

  问题26:第37项问题整改中,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31家企业,仅立案调查2家;尚未开展涉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排污许可证重新核发工作;2024年1月至10月,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39家企业将未处理达标的3.09万吨高浓度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置;2023-2024年度纳入省网的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6家企业、违规处置高浓废水的31家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43家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二是举一反三监督化工园区部分废水按照危废转移的27家企业规范运行处理设施,重新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三是持续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监管,应联尽联纳入国家和省级管控平台企业72家,即时有效传输率99.19%,补全有效传输率99.61%,均达到95%的考核要求。

  问题27: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的盈美公司暂存库有机废气挥发严重、上川镇四眼井沙沟上古山村段取挖砂石料、化工园区气味扰民问题,督察回访发现问题依然存在,整改不彻底。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兰州盈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查处;监督企业提升完善处理设施,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对违规取挖砂石料责任人批评教育,3处采挖点规范平整恢复,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制定异味管控方案,分级分类全面加强排查整治,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7家企业依法查处,监督整改到位。四是督促化工园区41家企业将环保设施用电情况接入中控室,实现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测管控。五是完成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回头看”排查整治,闭环整改到位。

  问题28: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出“兰州新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有9个项目未建成”。截至目前,仍有3个项目(兰州新区第三污水厂、餐厨垃圾有机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未建成投运。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正在加快推进

  一是第三污水处理厂已于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投入运行。二是新区垃圾处理一体化(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投入运行。三是兰州新区生活垃圾低温炭化焚烧及资源化利用项目2025年12月已开工,项目建成前生活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问题29: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按照《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要求,污水收集管网应按照“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原则建设,且要在企业污水、雨水排放口等位置设置自动监控装置。督察发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A区企业均未实现“一企一管”,而是将工业废水拉运至A区废水暂存池,再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制定专精特新“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建设方案,明确路由、管径和排放方式,已建成投用,规范废水排放。二是举一反三规范化工园区企业排水,在专精特新总排口建成废水、雨水自动监控设施,废水、雨水达标排放。

  问题30:新合康生物医药公司未按规范要求将废水处理设施纳入验收范围,污水处理设施长时间停用,违反排污许可要求直接将高浓度废水全部作为危废处置。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兰州新合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查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化工园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按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问题31: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化工园区污水排放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2023年两次同意金族化工将超出COD排污许可限值(1000mg/L)的高浓度废水排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金族化工下达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书,责令规范排水,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化工园区企业排水监管,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企业每次排水前开展检测,其他企业每天按照不少于20%比例现场平行样品抽测;禁止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超限值接水,园区尾水达标排放。

  问题32:兰州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超负荷和“吃不饱”问题并存。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吨/天,2023年以来日均处理量约5.3万吨,高峰期日处理量达6.4万吨,加之雨污分流不彻底,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超越排放53次,大量污水直排碱沟河道。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第一污水处理厂依法依规约谈教育;制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急响应机制,每月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在线监测监管,确保第一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二是第三污水处理厂已于6月建成投用,分流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2万立方米/天,彻底解决超越排放问题。三是南部污水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建成,实现第一和第三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四是全面排查完成市政管道和项目红线内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整改。

  问题33:第四污水处理厂、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2.5万吨/天、2万吨/天,由于辐射范围内的企业少,实际运行负荷率仅为13.3%、51.7%。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按照规划情况,引导康源清真牛羊屠宰加工等项目接入第四污水处理厂、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二是全面排查西岔、秦川片区市政管道和项目红线内雨污水管道建设和接驳情况,完成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整改。加强第四污水处理厂、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尾水达标排放。

  问题34:第四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约4000吨,在暴雨期间大量雨水汇入,7月份最大处理量达9788吨,雨污分流问题亟待解决。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全面排查市政管道和项目红线内雨污水管道建设和接驳情况,完成管网分流改造,全面消除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北部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东部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工程进度,有效解决雨水内涝问题。

  问题35: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未按排污许可核发要求安装使用进水自动监测设施,自行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依法依规对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不予处罚,教育批评。二是完成职教园区东中心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验收,正常运行。

  问题36:西岔园区移民安置新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500吨/天,有效处理能力不足200吨/天,每天将约400吨未经处理污水和污泥上清液拉运至职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组织专家对移民安置新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分析论证,优化配水、配气,逐步提升污水处理量。二是6月已将移民安置新村污水接入第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问题37: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不力。兰州新区2021-2023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细颗粒物(PM2.5)分别为25、27、30微克/立方米;臭氧(O3)分别为139、141、14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不降反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全面加强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领域污染管控,对检查发现无组织废气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不断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二是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管控,对30家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全覆盖检查,杜绝劣质煤经营。三是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扬尘管控,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四是煤炭经营单位5批次煤炭质量抽检全部合格;督促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持续对半封闭、半敞开式烧烤开展巡查。五是全面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废旧农膜和秸秆焚烧需求量,严肃查处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行为。

  问题38: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施工场地内大面积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渣土随意堆放,车辆驶出未进行冲洗,带泥上路问题严重,监管部门虽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施工单位未落实整改措施;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拟建三期项目场地内擅自采砂洗砂,新上4条砂石料开采加工线,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设施设备露天作业、料堆远高于厂区围墙,细料未进料仓,也未进行苫盖。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下达整改通知书,监督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扬尘管控到位。二是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砂石设备全面完成清理,并规范现场环境管理。

  问题39: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A区大量VOCs物料包装桶未封盖露天堆存,VOCs物料遗撒、逸散、跑冒滴漏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专精特新公司依法依规查处,VOCs物料堆存不规范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化工园区重点企业异味治理管控方案》,强化日常巡查,全面规范企业VOCs物料存放、运输、使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

  问题40: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B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处置系统运行不正常,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刺激性气味弥漫。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专精特新公司依法依规查处,危废库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危废库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排查整治,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危废库异味管控到位。

  问题41:托球生物公司母液吨桶、离心机盖板密封不严,现场监测显示为较大泄漏点。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托球生物公司依法依规查处,VOCs跑冒滴漏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企业现场环境管理,督促60家企业完成有机泄漏物检测与修复,现场异味管控到位。三是化工委完成化工园区45家企业有机泄漏物检测与修复报告复核,现场交办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四是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化工园区8家企业泄漏点检测与修复报告抽检,向企业反馈发现的泄漏点,指导企业完成修复。

  问题42:甘肃瀚聚药业在废气RTO焚烧炉烟道设置旁路排放口,但未将旁路的使用、启停等纳入日常管控范围,未建立旁路排放口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甘肃瀚聚药业废气RTO焚烧炉烟道旁路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二是责令化工园区企业依法依规设置生产旁路,建立操作规程、异常工况上报、旁路阀启闭台账和巡检等制度,确保废气RTO焚烧炉监管到位。三是加强化工园区企业废气RTO焚烧炉规范运行日常巡查检查,对管控要求落实不力企业监督跟踪整改到位。

  问题43:兰石重装炼化公司焊接烟气未进行有效收集。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依法对兰石重装炼化公司不予处罚,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督促企业新增28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并规范运行,无组织烟尘有效收集。三是举一反三对中川片区15家涉及焊接工艺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2项问题督促完成整改。

  问题44:泰邦化工、华源西域、康鹏科技未规范开展废气自行监测。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泰邦化工、华源西域、康鹏科技依法依规查处。二是完成化工园区41家企业自行监测专项排查整治。三是对化工园区35家企业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测,对开展自测发现的8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

  问题45:兰州精炼玻璃公司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部分时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现零值,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兰州精炼玻璃公司依法依规查处,监督企业更换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对中川片区6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督促企业闭环整改。

  问题46: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2018年至2022年将246.8万立方米(含覆土量)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在何家梁1号、2号和秦川园区历史遗留砂坑内;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在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和防风抑尘设施未健全的情况下,就擅自接收贮存建筑垃圾并投入运行,2024年投入运行至今已处置建筑垃圾11177.3吨,至督察期间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运营管理公司约谈教育,责令停止违规接收建筑垃圾;全面调查何家梁1号、2号和秦川园区历史遗留砂坑建筑垃圾倾倒情况,对倾倒点和周边土壤进行全面监测,结果达标。二是全面开展何家梁1号、2号和秦川园区历史遗留砂坑复耕复绿并完成验收。三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依法依规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与甘肃路安达渣土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问题47:生活垃圾填埋场将渗滤液处理后的浓液装车运至填埋区进行表面回喷,2024年9月以来违规回喷388.8吨,不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公司约谈教育,责令停止违规回喷行为。二是按照《生活垃圾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在填埋库区建成3口5-6米深回灌竖井,规范回灌处置浓缩液,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逸散。

  问题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防洪渠道,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遇强降雨天气大量雨水混入渗滤液池,难以及时有效处理;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废盐入场填埋,2021年至今累计处置兰州助剂厂工业副产盐2571吨,经检测有机质含量和水溶性盐总量分别为12.6%、93.88%,远高于两项指标均小于5%的入场填埋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

  整改进展:已销号

  一是依法对环卫物业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依法依规查处,责令停止不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场。二是督促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场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防洪设计,规范入场分析,加强渗滤液站运行管理等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入场检测、填埋处置、渗滤液站运行等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运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