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5/12/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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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与指导职责,统筹协调环卫、供水、供热、交通运输等领域协同发力,全方位、多维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垃圾分类及处置
(一)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宣传引导,在13个试点小区投放垃圾分类服务驿站13座,在图书馆、体育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智能收集亭5座,建成投运垃圾分类暂存间1座,并启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新区火家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被住建部评为全国150座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之一,充分发挥服务驿站“政策宣传、分类指引、分类投放”功能,进一步推动新区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截至目前,可回收物暂存间已回收纸质类、塑料类、金属类及玻璃类垃圾共计524吨。2025年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等核心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共计30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3000余张、垃圾分类各类礼品及收纳袋600余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各项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区、物业等基层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常态化。
(二)生活垃圾处置方面。2025年新建成餐厨垃圾处置厂1座、垃圾中转站1座,进一步健全了新区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目前,新区共计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垃圾转运站8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形成了收集、转运、处置完整的设施网络。目前,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均由新区国有企业统一收集、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2025年累计处置生活垃圾10.78万吨,日均处理约295.4吨。
(三)餐厨垃圾方面。共规划17条专业收运路线,全面覆盖新区建成区内1361家学校、企事业单位及餐饮商户,实现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应收尽收,覆盖率达100%。目前日均收运处理量约50吨,2025年累计收处餐厨废弃物1.83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与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同时,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已于2025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营。该项目正式投运后,将实现新区餐厨垃圾的本地化、规模化处置。
(四)建筑垃圾方面。通过印发《兰州新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兰州新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方案》,系统构建了长效管理机制,细化了分类处置措施。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强力推进存量清理与增量控制,累计整治积存点位134处;强化源头管控,推行处置核准并联审批,加强政策宣贯与培训指导;布设42处监控点位,构建“线上+线下”智慧监管网络,依托智能预警提升执法效能;建成投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累计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约3.5万吨,初步形成了规范化、智能化、资源化的治理新格局。
二、道路保洁及扬尘管控
(一)道路清扫环卫保洁方面。委托市政集团、石化集团,采用“人工+机械”协同作业模式,对全长695.83公里、总面积2715.84万平方米的市政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并对沿线5060个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开展常态化清洁维护与动态监管。同时,在全面保洁基础上,通过“扫、冲、洗、保、洒”五位一体立体化作业,每日开展人机联合降尘,灵活调度喷雾车、高压清洗车及小型设备进行分区域、分时段精细化抑尘清洗,有效抑制道路扬尘。
(二)渣土车整治方面。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突出问题,按照“部门联动、源头管理、路面管控、集中整治”的原则,我局指导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中心持续开展渣土车辆整治工作。2025年对运输环节中的扬尘污染、道路遗撒和乱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34起,罚款8万元,进一步加强了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切实维护了城市道路整洁和市容市貌,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
(三)工地扬尘治理方面。一是周密部署,认真推动抓落实。通过相关会议及中心建设部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部署新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巡查,地毯覆盖严整治。将建筑施工领域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同工程质量安全结合起来,一并纳入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中,发现扬尘管控不到位、洒水不及时、车辆冲洗设施未启用、围挡破损未封闭施工等问题的项目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安排专人整改销号,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三是深入推进,建立长效促提升。把噪声和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项目,同时严格执行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应急联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供热方面
兰州新区于2021年12月7日印发了《兰州新区城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29号),进一步规范新区公用热行业,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截至目前,兰州新区已建成6座集中供热热源(3个燃煤热源,3个燃气热源),燃煤供热锅炉均达到超低排放,供热总容量为1128.50MW,累计建成供热管网2×294.18公里,换热站248座,集中供热入网面积超过2782.84万平方米。
四、城镇生活污水和供水方面
(一)城市生活污水方面。一是组织市政集团对污水管网全面摸排,查漏补缺,积极谋划管网建设项目,完善雨污水收集体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管,实行绩效考核;三是为科学合理优化污水分区,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编制了给水、排水、中水专项规划。四是谋划实施了兰州新区南部污水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等重点项目,于6月19日投入运行,确保新区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城市供水方面。一是为切实保障兰州新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督促新区市政集团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了2025年水质检测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水质检测,水质合格率100%。二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督促新区市政集团定期对辖区内的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检,对重要设备(减压阀、减压水池、加压泵站、市政消火栓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存在“跑、冒、滴、漏”管线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管网完好运行,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安全供水。
五、绿色发展方面
(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兰州新区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甘肃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兰州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及图审部门,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按照《兰州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投资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抓好绿色建筑标准的贯彻执行,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83.03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71.26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在新建城镇建筑中达到100%。
(三)推进公路和城市交通行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公交,推广新能源车辆,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目前新区公交公司已开通48条公交线路,共投入353辆车,其中新能源车辆294辆,占比达到83.29%。四家出租公司共投入1200辆车,新能源占比54.17%。新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计建成185座充电桩,投入资金1137万元。为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区目前引进两家共享单车公司,投入共享单车2000辆。本着绿色发展的目标,新区将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的新能源交通,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舒适的环境。二是组织和推动快递行业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物,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促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在快递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环节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新能源车辆等新型环保设备和物料。三是积极做好管养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优化新区公路网建设,协助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四是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围绕兰州新区“东拓南下西连北接”的区域联通定位,抢抓交通强国、“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全力推进对外交通一体化建设。景中高速公路、G341线白银至中川段、T3航站楼连接线相继建成通车,中通道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市区段)开工建设,G341中川至河桥段一级公路前期工作快速推进,不断优化新区公路网建设。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辖区内高速收费站ETC安装全覆盖,有效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五是指导监督交通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交通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交通运输管理方面
(一)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会同经发、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商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进行有效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危化品车辆170车次,排查安全隐患149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依法指导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根据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运输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坚决要求各运输企业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一经发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吊销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驱逐出新区运输市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涉及饮用水源地等重要路段环境风险防控。在新建公路项目选址阶段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水务、环保等部门衔接,避开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强公路排水系统巡查检查,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杜绝污染水源地等事件发生。
(四)积极配合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深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核查重型货车相关参数配置,从严把好车辆入口关,严防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重型货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今年以来共受理报废并更新老旧营运货车102辆,拨付补贴金额649.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及新区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扎实做好交通运输管理、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新时代美丽新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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