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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12/0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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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明确规定“水土流失易发区限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但兰州新区作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019年以来实施了7批次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达15.7万亩,不同程度存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
整改目标: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将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省水利厅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明确了禁止开垦范围。二是编制完成《兰州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5—2035年)》,经管委会审议同意并印发实施。三是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水保手续,完成西岔园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秦川园区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川园区2020年以及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未发生严重人为水土流失问题。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核查,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5日-12月18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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