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5/09/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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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会计、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新区财政、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拟订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二)负责拟订新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兰州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制定新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指导和监督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评审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根据预算安排,汇总编制新区政府采购计划,汇编政府采购品目,并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制定新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内容提供综合服务。
(十三)负责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新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应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区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新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构建兰州新区出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新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19.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4.54万元,下降45.81%,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绿色金融等项目等经费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1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0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0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1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33万元,占52.85%;项目支出714.80万元,占47.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8.3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84.74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绿色金融项目等未达到支付条件,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2.97万元,下降43.20%。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相关项目经费未达到支付条件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5.67万元,占82.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29.40万元,占1.94%;金融支出154.60万元,占10.20%;住房保障支出31.29万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8.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任务增加,经费由金融支出调剂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变动;二是因年初预留保险基数调整数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变动;二是因年初预留保险基数调整数额。
4.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因相关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暂未形成支出;二是年度工作任务增加,经费由金融支出调剂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36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24年绩效奖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5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5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22.84%,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资金61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10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通过绩效自评,9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债务管理系统服务费、农村综合改革本级配套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78万元,执行数为111.63万元,完成预算的96.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数量29个;二是完成专题调研1个,完成调研报告1篇;三是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2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的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敷衍了事,把关不严,反复修改资料、三番五次补充佐证材料,影响评价进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措施,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着力构建成本绩效管理链条。推动“事前核成本-事中控成本-事后评成本”的成本绩效管理闭环。三是着力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包括公共服务标准、作业成本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三个方面的支出标准体系。四是推动零基预算与预算绩效深度融合。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及成本效益分析等关键手段有机融入零基预算改革中,抓住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这个“牛鼻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2.“财政软件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执行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全年执行未超出年初预算金额;二是产出指标,定期开展系统健康检查,对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操作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三是效益指标,确保财政数据安全完整,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时效性,提升财政工作效率与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下,系统性能再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系统运维工程师联系沟通,处理地方差异化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效率与水平。
3.“绿色金融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万元,执行数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的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开展绿色企业和项目评级及认证工作,全年认证绿色项目33个,绿色企业1个;二是举办2024年兰州新区“金融赋能 共促发展”政银企工作推进会暨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果发布会,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三是举办兰州新区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专题培训班,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四是绿色金融咨询与研究工作,向西部绿色认证中心拨付绿色金融服务与规划研究委托协议尾款费用103.9万元;五是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维护及第三期软件开发工作,向北京寰宇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兰州新区“绿金通”平台维护费用7.0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网信相关管理部门排查出兰州新区“绿金通”平台存在跨站脚本中危漏洞,为确保网络安全风险可控,立即要求第三方进展排查整改,从而影响项目评估验收进度,导致项目支出延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预算支出统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2023年-2024年债务管理系统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财政管理工作总成本控制在3万元内,实际完成值3万元;二是软件维护数量完成率100%,实际完成值100%;三是委托业务质量达标率100%,实际完成值100%;四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实际完成值100%;五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低于1小时,实际完成值低于1小时;六是提升工作效率或服务水平明显,实际完成值明显;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9%,实际完成值9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验收机制不完善,未建立明确的服务验收标准和流程,仅由部门人员简单核对服务是否提供,未深入核查服务质量是否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服务验收体系,明确服务验收的标准、流程和责任人。服务期满后,由部门业务骨干、财务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可启动费用结算流程;若验收不合格,要求服务提供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和结算。
5.“2024年发行专项债券机构评估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财政管理工作总成本控制在70万元内,实际完成值62.43万元;二是债券项目个数高于40个,实际完成值40个;三是评估可用率达90%以上,实际完成值99%;四是评估正常运行率高于99%,实际完成值99%;五是问题解决率高于99%,实际完成值99%;六是问题响应及时率高于99%,实际完成值99%;七是提升债券评估水平提升,实际完成值提升;八是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5%,实际完成值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质量管控体系缺失,未建立专项债券评估服务质量审核标准,仅由业务部门单一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多集中在报告格式是否规范,未深入核查数据来源的真实性、测算逻辑的合理性;同时,未与服务机构签订明确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无法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情况进行有效约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数据来源真实性、测算逻辑严谨性、风险因素完整性等审核标准,组建由业务骨干、财务人员、外部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采用 “交叉审核 + 专家复核” 的方式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要求服务机构限期修改,直至审核通过;二是在服务合同中增设质量违约责任条款,若评估报告因质量问题影响专项债券发行,扣减 20%-50% 的服务费,并将服务机构不良记录纳入备选库考核,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备选库。
6.“2024年杂志征订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4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提高社区、街道、学校对最新政策、法规的了解及掌握,宣传财政政策,传播财政声音,展现财政形象。
7.“会计事务相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6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全年执行未超出年初预算金额;二是产出指标,根据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人数确定考试机位,考试机位符合考试要求;三是效益指标,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财会人才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每年参加考试人数预估精确度有待提升;二是对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本年度报名考试人数预估下一年度报名人数;二是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对新区代理记账行业开展监督检查,前期对相关费用摸底确定。
8.“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执行数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区国有企业均出具了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二是审计机构已协助国有企业完成2024年度省国资委国资统计表及省财政厅财务决算系统上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国有企业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二是国有企业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国有企业完善内控制度;二是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国有企业按照审计建议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经自查,本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费用项目运作规范、效益显著。审计机构选聘程序合规。费用支出合理且低于市场水平。项目高效完成,不仅获取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提出的多项管理建议更具重要价值,为企业风险防控和管理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全面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9.“政府采购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9.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本年完成既定绩效目标,有力的保障兰州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云平台、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等项目建设及维护,优化新区营商环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过程;二是加强对采购主体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的熟悉度,提高新区政府采购更具公平、公正、公开。
10.“农村综合改革本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76.5万元,完成预算的8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新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共安排资金1157.58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894万元、地方级资金176.5万元(含2023年地方级配套25.94万元)、村级自筹113.02万元。综合考虑村庄数、乡村人口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村民意愿、乡镇人均财力状况、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数量等,新区将上级补助和本级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园区管委会,下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数量17个。各项目村通过村道路硬、防护堤、文化广场、路灯安装、水渠等建设,极大地完善了村内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乡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在谋划和前期论证阶段可能存在不充分、不科学的问题,且未按规定公开公示;二是项目建设有时可能存在滞后情况,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导各园区提前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库储备,对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资金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及时验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受益。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效率。落实好资金闭环管理机制,按月统计各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园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三是加大项目督查力度。新区不断强化调研督导,加大对各园区项目建设的检查工作,不断总结新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验,检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完成项目建设,有效发挥资金效益。四是强化绩效监管。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原则,按季对项目执行开展绩效评估纠偏离,加强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同时加强督导各园区根据建设进度和竣工决算情况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全面监督和评估项目实施产生效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成效。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度工作中,紧扣新区发展战略定位,以财政职能为抓手推动多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部门规划方面,围绕三大核心职能制定年度计划,人力资源配置严格遵循编制要求,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均处于在用状态,保障业务高效运转;在运行成本方面,“三公”经费管控成效显著,项目经费成本管理规范;在管理效率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为0,政府采购执行率81.44%且节约资金78.9万元;重点项目实施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无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在履职效能方面,核心指标超额完成,在运行成效方面,政治效应凸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无违纪情况;社会效应显著,经济效应突出,工作人员满意度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预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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