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房票安置房源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5/10/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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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新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提升安置效率,根据《兰州新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发〔2024〕29号)要求,现面向全新区公开征集第二批房票安置房源。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新区范围内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司法纠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房源要求
1.进入房源超市的房屋,应当是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商铺、公寓、车库、储藏室)或保障房(安置对象需符合保障条件);
2.现房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12个月内可交付的期房;
3.房屋未办理抵押或已办理抵押经债权人同意,在签订商品房(保障房)买卖合同前解除抵押的;
4.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接受《兰州新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政发〔2024〕29号)相关要求;
5.已纳入第一批房票安置的房源不再申报;
6.房企同意符合交房条件后无条件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房票结算进度、流程等)限制或延迟房票使用人办理房屋交付(入住)及不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7.申报房票房源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开发建筑面积的20%;企业有未偿还债务的需经债权人同意。
三、房源价格
商品房源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给予一定优惠幅度,按照“一房一价(固定价)”原则列表;保障房价格按新区管委会批准政策执行。
四、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5年11月22日前向新区城乡发展局(管委会1号楼503办公室)提供相关房源资料(附件2、3、4)和项目平面位置图。
诚挚欢迎新区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住房选择。联系电话:0931-8259372
附件: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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