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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线索“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5/05/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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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线索“你拍我查”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活动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使用“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老年人神药”等绝对化用语,将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保健品的; 

  2.冒用权威机构、专家名义,编造科研案例或盗用资质证书的;借“专家义诊”“健康讲座”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的;炮制虚假科研报告、患者案例、实验数据的;虚构自身资质、从业人员情况或产品疗效的;

  3.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假患者证言等场景和形式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高价食品、药品、保健品的;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短视频、网络软文、网络红人制造虚假口碑或分享虚假消费体验,通过算法推荐、话术诱导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

  4.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或来源不明的产品的;

  5.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6.以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的;

  7.其他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涉老产品虚假宣传及销售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0931-12315、0931-8256128。

  电子邮箱:2502089143@qq.com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信函渠道: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5楼,邮编:730000。

  四、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如实进行举报。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老年人消费提示

  1.认准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保健品应选择正规药店、医院或资质齐全的电商平台,索取并保留发票。

  2.警惕“免费陷阱”。不轻信“免费体验”“专家义诊”“赠送礼品”等诱导性活动,谨防后续推销。

  3.科学理性消费。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切勿轻信“根治”“无效退款”等承诺,用药需遵医嘱。 购买高价产品前应与子女或亲属商议,避免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