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党组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报告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时间: 2025/06/1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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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党工委:
根据《兰州新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新办发〔2025〕9号)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现将上半年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生产力布局、把好项目准入关
一是编制《兰州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优先考虑打造“生态治理示范区”的发展定位,从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完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推进资源循环节约集约利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思路,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对新引入项目,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
二、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
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上半年新增集中式光伏建成并网容量20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8.7兆瓦,新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截止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装机容量累计为461兆瓦,发电量33192万千瓦时,随着在建的700兆瓦可再生能源建成并网,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持续增长。二是积极推进火电项目清洁高效发展,严格要求新建热电联产、火电项目采用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先进机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三是全面推进清洁取暖,督促新区3家供暖企业实施供暖燃煤锅炉关停计划,全部接入即将建成投运的4*35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实现清洁供暖改造,降低燃煤使用量。目前新区2532万平方米总取暖面积已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三、强化能耗双控、落实节能降碳
一是从严开展节能审查,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把项目能效水平关口,严格节能审查流程,确保落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产品设计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2025年一季度兰州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48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0.47吨标煤/万元,远低于全省和兰州市单位GDP能耗。二是严格执行“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要求,建立“两高”项目清单管理,按季度动态监管存量、在建、拟建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节能监察,2025年上半年制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20家,指导督促企业完成提升改造,同时积极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能效水平。2025年上半年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4个,资金需求3.19亿元。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第二批)项目9个,中央预算内资金需求2.69亿元。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2个,资金0.94亿元。目前,已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节能降碳改造资金1500万元。
四、聚焦产业升级、壮大循环经济
一是制定印发《兰州新区2025年产业链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并就培育壮大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严把产业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对入驻新区项目,从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三是加快推动产业绿色化升级,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及省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和绿色园区,打造绿色示范标杆典型。截止目前,累计培养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省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家、绿色产品4项、节水型工业企业2家。四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规上环保装备制造企业3户,其中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节能环保矿热炉出口中东、中亚多个国家,2025年一季度实现产值2761万元。
五、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
严格执行城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分配确权有偿使用价格等价格措施,联合新区农水局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农田灌溉用水价格收费标准》(新经发价格〔2025〕17号),用政策机制落实了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以价格机制推动新区绿色发展。
六、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环境设施
积极为生态环保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近三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共计18164万元。其中,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 厂(一期)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安排资金4564万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及园区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安排资金8600万元,以上两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同时,对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积极配合开展EOD项目谋划,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审批、入库和申报等工作。
七、狠抓节能减耗,赋能能效提升
为持续深化新区节能降耗与绿色发展进程,我局精准发力,从多维度扎实推进各项节能举措落地生效。一是修订印发《兰州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从严管控项目节能审查,确保项目节能合规,严格审查流程、强化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建问题滋生。二是严格项目闭环管理。对建成投运项目,督促企业落实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限期完成节能验收,实现项目管理闭环化,今年累计完成9家企业节能验收。三是依法开展监察。对新区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年度监察,督促企业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5年度实施节能监察企业20家。
八、开展主题宣传、支持绿色低碳
积极发动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居民参与“节能增效,换“新”引领”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倡议书、宣传册,推广先进工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号召新区各界使用实际行动支持节能低碳。
九、科学统计核算,依法定期公布
将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指标纳入《统计公报》范畴。《2024年新区发展统计年鉴》中收集了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局提供工业废水排放处理和环境保护相关数据,为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
下一步,新区经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统筹开展节能工作,优化能源结构、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配合做好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履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生态环保工作职责, 持续推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