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
及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6/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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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加力高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环保督察整改系统高效推进。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入2024年度党工委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重大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建立领导小组统筹调度、行业部门督导、责任单位推进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督办机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落实。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全面提升。优化完善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调整化工园区与行业监管、属地职责分工,分设新区生态环境局秦川分局,印发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监管责任。制定印发实施《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提质增效攻坚工作方案》,邀请省内行业专家围绕治水、治气、治废等方面对化工园区企业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排查整治,推进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提质增效。持续全面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系统整理编印《新污染物治理资料汇编》指导工作实践。日常执法检查联动实施。加强执法检查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竣工验收、危废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有效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并将14家企业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会同新区检察院等部门率先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和碳汇司法保护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二)坚持目标导向,深化过程管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规范管理能力水平。环评审批服务全面规范。发布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并严格执行,新材料产业园区、光气产业园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制定印发实施新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及《兰州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4年版)》,严控环评承诺制审批范围并持续优化明确环评审批流程,探索开展“边评估边审批,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模式,审查与公示同步,审查前置、容缺受理,压缩办理周期、提升工作质效。企业环境管理持续加强。从细从实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且符合核发条件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科学精准加强企业“三废”规范管理,主要污染物基本稳定达标,产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成联网运行,实现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化全流程追踪管理。自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精准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并对新区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应联入国家平台的全部规范接入,对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维情况进行“手把手”指导。通过“日统计、周调度、月分析”精准掌握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状况,及时核查处理异常情况,分类处置有关问题,力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提升至97.7%,高于国家95%考核要求。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深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推进,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备案、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以及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进行技术质量复核。指导重点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168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为B级等次。依法指导辖区企业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督促企业发布临时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工作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肯定和表扬。
(三)坚持结果导向,深化系统治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开展低效实效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常态化调度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项目全天候实时监管。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点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督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兰州新区水阜河全链条监测监管方案》,加密做好水质监测并强化日常监管管理。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对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查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所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废城市”建设进展顺利,41项“无废城市”指标体系达到国家试点城市中期评估目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无黑臭水体。生态环境总体安全可控。修订印发实施《兰州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水阜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新区生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日趋完善。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2024年全年未发生任何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水阜河、呢嘛沙沟入河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22天,较2023年增加20天,六项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较2023年下降9微克每立方米。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个省控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4座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十四五”氨氮减排任务超前完成。土壤环境清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固废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危废规范安全处置率100%。
二、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一)推动责任落实,坚决扛牢生态环保责任。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新区本轮机构改革制定的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对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其他涉及工作职责调整的部门也对应调整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修订《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突发环境事件、美丽新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考核事项,加大考核分值比重,持续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美丽新区建设。紧紧围绕2025年新区工作会议、美丽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凝练形成年度重点事项40项并加力推进。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任务落实落细。
(二)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项目准入服务。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促进新区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抓好《关于实施兰州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划定的21个管控单元精准管控。加强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通过严格控制环评承诺审批范围、建设单位自查、专家技术审查、部门审查把关、环评质量复核,强化环评质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建立环评、污染防治、督察执法、环境监测科室联审、现场核查、发证联审会签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甘肃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加强对排污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三)坚持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报告复核检测工作,全面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和散煤治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杜绝各类噪声扰民案件发生,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监督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兰州新区水阜河全链条监测监管方案》,做好水质监测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十四五”氨氮减排任务提前完成。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山字墩、石门沟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纳均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对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进行调查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组织实施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如实开展网上申报登记并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完成605家企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备案审核。严格落实转移备案审批制度。完成第一批6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联网运行,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智慧化监管,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