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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2025/06/2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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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第5次、第7次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推进会部署精神,根据《关于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事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自然资源部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职责,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全力推进美丽新区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4年至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第一议题” 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重要议题传达学习,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坚决扛起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高标准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紧扣“四个融合”,筑牢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制度保障

  一是内部贯通,推动科室融合。加快推进“一张图”建设,围绕项目“双进”和遗留问题解决等重点工作,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对项目立项、土地收储、用地审批等七大核心业务环节进行深度剖析,重构自然资源业务链条,建立“人机协同”校验机制,有效解决数据断层、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业务融合贯通。二是充分结合,推动职责融合。深刻领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组建自然资源部门的战略意图,坚决扛牢“两统一”政治责任,根据新区机构改革整体安排,协同推进林草、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等工作统分结合,建立要素保障、生态建设、执法监督等工作联动机制,提升协作水平,着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横向发力,推动部门融合。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问题,主动加强与经发、工信、产业合作、财政、城乡发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广“一张图”成果应用。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会商、互通有无、交流经验、破解难题,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的良性机制。四是纵向联动,推动“厅—区—中心”三级融合。聚焦项目建设,加大“跑部进厅”力度,构建常态化沟通汇报机制,确保国家、省上最新政策法规落地见效,将政策红利化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头活水。在项目建设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配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同中心加强分局人员力量配备,理顺运行机制,破解执法监察基层落实堵点问题,促进国家大政方针落地有“回声”。

  三、夯实底图底数,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基本完成兰州新区森林、湿地、河流等自然资源登记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开展兰州新区“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客观真实反映兰州新区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兰州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水资源调查等专项监测工作。三是争取省厅批复新区设立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持续加强卫星应用中心建设。深化卫星数据共享应用,及时获取最新遥感影像,高效完成影像校正等工作,制作新区年度高清影像挂图和专题图件,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管理决策提供影像支撑,夯实数字政府空间数据基础。

  四、坚持规划引领,绘就城市建设发展空间蓝图

  一是完善“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兰州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数据库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备案,固化成果将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项目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二是优化《兰州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成果,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构建6大维度105项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析与评价。三是完成详细规划单元划定阶段性成果汇报,矿产园区、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核心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开展专家评审。四是六类26个专项规划中,21个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城镇住房建设等10个专项规划完成报批。五是完成中川、秦川、西岔和上川4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审查,开展村庄规划“回头看”工作,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断提升。

  五、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双进”提质增效

  一是高效做好用地要素保障。聚焦招商引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主动向前延伸土地供应服务,持续推行“带方案供应”“标准地”等便利化供地模式,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和重点项目“地等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土地要素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二是聚力攻坚城市主干道周边土地效能提升。成立城市主干道周边土地效能提升工作专班,建立《闲置土地“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工作台账》,制定“闲置调查认定、督促开工促建、设法嫁接盘活、整合腾退收回”等多举措复合的处置流程,扎实开展多轮次企业座谈、专题约谈和重点项目“一对一”约谈,推动闲置低效用地项目加快建设、腾笼换鸟、盘活增效。三是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党工委、管委会高位推动,建立多部门配合协调机制,综合运用招商引资消化、嫁接盘活、督促开工、收回土地等措施,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要素配置效能消化盘活批而未供用地。四是稳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目前已完成矿产资源、未利用地价格信号采集,形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一张图”数据库和资产“一本账”等重要成果。

  六、完善生态修复治理规划体系,深入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一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未利用地生态修复整治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紧盯“三增、三减、三提升、三保障”目标,实现空间保护格局全面优化。二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入选2025年全国示范工程。统筹谋划、积极争取申报中央和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通过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国家级示范工程。省级资金项目“兰州新区上川镇乌玛高速沿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开工建设,项目采取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结合工程范围内生态系统特点,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工程措施对破损山体进行系统修复。

  七、坚守底线思维,切实维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安全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做到“五不准”。坚持按照“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的要求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二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印发实施年度《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处并制定防灾避险预案。累计开展雨前、雨中、雨后地灾隐患点巡查检查工作10余次,发布预警信息20余次,汛期前组织企业服务中心、西岔镇等相关单位举行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和培训活动,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联动,建立气象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新区无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八、践行生态文明,担当实干推动国土绿化行动提质增效

  一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承接省市党政军领导机关近800人、省直部门近1000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集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全力推动“村村万树”行动,种植苗木2万余株,助推乡村振兴。二是加强林草资源监管。严格落实林长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巡林380余次,解决涉林突出问题4个,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12件600余亩,涉及林草植被恢复费120万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新区林草资源安全稳定。积极开展林草资源保护。积极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16次,2025年上半年新区无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利用“4·22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开展野生动物及森林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在秦王川国家级湿地公园收容救助受伤野生动物30余只;加快证照办理速度,截止目前,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植物检疫证5份,当日申请当日办理。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新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强化要素保障供给、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建设新时代美丽新区提供坚强自然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