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新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新区管委会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新区管委会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新区管委会及下属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新区管委会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新区管委会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新区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新区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新区管委会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中国·兰州新区”门户网站(www.lzxq.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
3.“兰州新区”微博微信;
4.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区;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新区管委会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管委会信息,应当填写《兰州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新区综合办公室领取,也可在“中国·兰州新区”门户网站(网址:www.lzxq.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管委会政务信息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管委会政务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务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或新区综合办公室机要文书科(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科)受理,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兰州新区综合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30300。传真:0931—8258059。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兰州新区”门户网站(网址:www.lzxq.gov.cn)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为确保及时收到答复,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兰州新区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924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259205
传真号码:0931—8258059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室楼
邮政编码:730300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除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新区管委会及工作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兰州新区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258059(传真)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室楼
邮政编码:730300
(二)行政复议
复议机构: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
受理单位: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办公室楼
邮政编码:730300
(三)行政诉讼
1.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案受理法院
单位名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8号
邮政编码:730050
2.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案受理法院
单位名称: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杏林路63号
邮政编码:7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