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16/ 15:00
字号:[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5年新区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兰州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落实了新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和重要沟道、景区、在建工程、拦蓄工程(塘坝)等4类重点防汛对象的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1-8259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