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12/ 16:06
字号:[大][中][小]
问题表述:兰州新区部分产业发展粗放无序。兰州新区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新区、甘肃省唯一国家级新区,规划定位是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也是生态环境示范区,但发展标准不高、监管严重缺位,存在大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国家确定的发展定位,严守项目准入关口,项目建设监管责任有效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兰州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目标定位、产业发展与布局、空间分区管制等要求,针对化工园区项目准入及节能审查、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2024年9月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24年6月启动化工园区北部片区与化工园区东区、西区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工作。编制完成《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成果,待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准实施。二是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化工园区项目(含专精特新厂房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和责任清单》、《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监管事项清单》及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流程图,进一步理顺化工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项目准入审核把关,严控技术水平低、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高耗水、高环境风险、高安全隐患且产出及经济效益低的项目,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项目进入新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废水和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关注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危废暂存场所储存能力和转移频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处置。三是从化工园区入驻项目土地供应、取水节水、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与验收、排污许可等审批及执行情况等方面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化工园区综合整治排查情况的报告》。对2018年以来备案的化工项目能评手续办理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相关规定,已办理能评手续。2024年2月印发《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提质增效攻坚工作方案》,委托专家对86家企业涉水、涉气、涉废等方面开展全链条排查,完成整治。55个用地未批先建的项目已完成用地手续审批,已供应土地项目不存在有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所列情形;其他新改扩建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情形。2024年6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化工园区企业开展取用水管理的督查检查,建立取用水问题台账并同步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场核查,兰州新区作为整改实施主体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2日-26日)。
联系电话:0931-8418642
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