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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6/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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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表述:一些地方还采取各种手段应付督察。兰州新区在督察组调查生态修复和土地整理项目时,没有如实提供违规情况,再次督办后才按要求报送。

  整改目标: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新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22日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地质矿产科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于5月23日作出书面检查,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对待工作。二是督促新区自然资源领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等纳入新区和园区自然资源部门日常学习内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有力的措施,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结合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修订完善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制度,通过绩效考核等纪律约束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主动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省自然资源厅现场核查,兰州新区作为整改实施主体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2日-26日)。

  联系电话:0931-8418642

  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

  附件:各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