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5/02/1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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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兰州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高,健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新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迫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新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新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新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7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群人事工作科、发展规划科、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疾控与健康教育科、医政医管科(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基层妇幼与家庭发展科。
2024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4人,实有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遗属人员0人,社会临时聘用5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25年末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家。包括: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新区中川卫生院、兰州新区秦川卫生院、兰州新区西岔卫生院、兰州新区上川卫生院、兰州新区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州新区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包括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438.9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9438.9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2.13万元,占95.2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446.84万元,占4.73%;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9438.9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780.60万元,占8.27%;项目支出8211.53万元,占86.99%;上年结转446.84万元,占4.74%。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9438.97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941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780.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8万元,增长2.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正常工资社保增长。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8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658.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06.48万元,减少7.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了疫情防控资金2500万元,增加了兰州新区省级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兰州空港国际健康驿站项目尾款支付500万元、干部体检费160万元、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110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8个,主要是:干部体检费、中医药建设和发展经费、医政医改管理经费、红十字会运转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卫生监督及监测经费、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费用、引进人才待遇经费(生活补助)、基层医疗机构改扩建项目、新区托育机构运营补助、新区托育机构配套补助资金、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编制费、兰州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划拨费、兰州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代建管理费、兰州新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兰州空港国际健康驿站项目尾款支付、兰州新区省级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761.5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正常工资社保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编制费10万元,减少了医师节护士节活动经费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548.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级提前下达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级提前下达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71.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76.6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1172.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8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改扩建项目减少了704万元,增加了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301.1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40万元、兰州新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本级配套资金81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1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110万元;兰州新区省级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项目100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卫生监督监测经费,由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入2025年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妇幼安全保障经费18万元,由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列入2025年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急救运转经费232万元,由各保障单位列入2025年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841.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194.8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县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各基层医疗机构更入2025年预算。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5.2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0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央省级提前下达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中承担的县(区)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项目100万元和艾滋病防治经费100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29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兰州空港国际健康驿站项目尾款支付500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0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3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5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资金和2024年结转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数据中心卫生专网费用,由各级医疗机构列入2025年预算。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6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医药建设和发展经费80万元和增加了中央省级提前下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专项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款)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提前下达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3.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30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提前下达省级有关卫生健康项目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专项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 年预算数为26.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了0.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正常基数增加同时增加住房公积金。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7.64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64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1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加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算基数的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9.2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1万元,增长0.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核算运行经费的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3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07.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20.1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044.84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2.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 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 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一是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12项服务项目。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
3.实施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实施计划:1-2月份市级卫生健康、财政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3月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级卫生健康及辖区内的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4-5月份新区卫生健康对辖区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6—7月份,市级实施半年考核。8-9月份市级组织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督导。10月-12月份,县、乡级依据机构完成项目的数量、质量开展绩效评价。
6.年度预算安排: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一是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 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服务项目。二是不限于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2025年按照常住人口数测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9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为8:2。省与各市县分担比例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8号)执行,市县级承担项目资金为201.5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 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9个,完成率为57.57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均在下半年实施并支付资金,部分项目预算不精准造成项目资金有结余。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 75.75%。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5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项目均按计划实施。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4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 1个,项目支出 21个,转移支付项目1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同时按照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随部门决算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实施的项目和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7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3个,下降率14.28%。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3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3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4.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病媒生物防制:是对鼠、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防”与“制”,防指的是“四防”设施,如假鼠洞、防蝇帘、防蝇窗、防鼠网等器具;制指的是对鼠、蝇、蚊子、蟑螂的灭杀,如用化学的药物灭杀,鼠笼、灭蝇灯等物理灭杀,用鼠、蚊、蝇、蟑螂等的天敌灭杀,如:猫、蛇等;消杀灭是指“消”—“消毒”,“杀”—“杀虫”,“灭”—“灭鼠。
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