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02/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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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新区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新区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新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新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新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各园区、镇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及城市规划内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指导园区、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新区辖区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新区土地储备工作,编制新区土地储备规划,拟订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对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统一征用储备。负责组织指导新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定新区土地征收政策,制订补偿标准并督促落实;负责制定新区土地利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转变。新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依法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一是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新区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新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是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新区农林水务局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要求,按照农林水务局行政管理意见,负责新区林地、草原、水域、湿地、水利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新区自然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环境与矿产管理科;2个部门管理机构,分别为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
新区自然资源局共核定工作人员85名。其中8个内设机构核定工作人员41名,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35名,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核定工作人员9名。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新区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总计69人,其中在编人员32人,聘用人员3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14272.0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414272.0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41.33万元,占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6885万元,占98.22%;
上年结转收入1145.7万元,占0.28%;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414272.0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541.33 万元,占0.37%;项目支出411585万元,占99.35%;上年结转收入1145.70万元,占0.28%。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7.0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3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9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41.3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长0.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0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3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84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55.3万元,减少23.09%,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36个,主要是规划编制项目,兰州新区城市更新规划,兰州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兰州新区村庄规划奖补资金,兰州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SHP数据转换,兰州新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方案第三方技术审查,兰州新区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网络安全服务项目,自然资源信息化项目,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作业,矿产资源领域技术支撑,勘测定界费,兰州新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费,兰州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兰州新区供地片区地价更新,兰州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费用,兰州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土地出让评估费,土地供应地形测绘费,五线核放费,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兰州新区建成区地籍地形图项目,兰州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兰州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录登记项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变更调查项目,兰州新区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项目,兰州新区房产测绘成果复核抽检项目,兰州新区地图编制项目,2023-2024年度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项目,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保障服务,上川镇矿产远景调查项目,环境整治项目。
保障运转经费9个,主要是兰州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经费,购买不动产登记证书项目,违法用地整治恢复费用,日常巡查执法监察普法经费,土地执法监察及普法宣传经费,移民办工作经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兰州新区“数字征迁”监管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及宣传经费。
其他项目5个,主要是2024年省级第二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2024年省级第一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切块资金,2024年省级第一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2024年省级第二批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2024年省级第一批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个人离退休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5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3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加0.19%,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2.7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69.69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单位项目支出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611.8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3.14万元,减少2.01%,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0.0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366.93万元,减少34.0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24万元,减少35.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5年预算数为512.5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7.43万元,减少17.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5年预算数为26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项目按照支出功能进行了分类预算。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86.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4.8万元,减少8.27%,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项目按照支出功能进行了分类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6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18%,增长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9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44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减少1.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5.31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办公需要培训频次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较上年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4.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3.12万元,减少53.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坚持节约型办公。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6.6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3.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4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0688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33073万元,增长134.09%。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983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7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化解征地拆迁欠款安排资金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05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418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分类新增加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64052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动产登记费,分别计划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0400万元,不动产登记费12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2023-2024年度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项目
1.项目概况:(1)完成2023年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共计18384份,每份10元,A4幅扫描约76万页,每页0.38元,A3幅扫描约520页,每页1元,大图约316页,每页3元,共计约50万元。(2)完成2024年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共计18461份,每份10元,A4幅扫描约79.34万页,每页0.38元,A3幅扫描约297页,每页1元,大图约212页,每页3元,共计约50万元。
2.立项依据: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拟对2023年至2024年已形成的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纸质资料进行整理,并进行数字化加工。其中纸质资料约3.13万件,A4a纸张约142万页,专用档案盒、封皮约0.5万个。(最终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完成2023年至2024年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8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8个,完成率为91.76%。“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等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6个,完成率为52.27%。“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支付缓慢。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9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86个,转移支付项目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16个,压减率19.0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47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7.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