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间: 2025/02/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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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以中心为主,依托兰石、火家湾、瑞岭锦绣、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个村卫生室承担经纬印象、兰石家园、兰石睿智名居、书香名府、火家湾保障房等二十个小区5.05万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一)负责辖区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二)负责辖区内居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
(三)负责社区康复、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四)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六)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心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妇科、中医科、护理部、公卫科、预防接种科、心电图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诊断科、药剂科、体检中心、综合办公室等科室,下辖兰石、火家湾、瑞岭锦绣、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个村卫生室。
2025年1月1日,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6人,实有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遗属人员0人,院外长期聘用3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000.4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94.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上年结转2.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5.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3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000.4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28万元,占60.15%;
事业收入794.34万元,占39.71%;
上年结转收入2.82万元,占0.14%;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000.4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579.05万元,占78.94%;项目支出418.57万元,占20.92%;上年结转收入2.82万元,占0.14%。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3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79.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5.68万元,增长12.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特色专科科室,邀请专家坐诊、代教,事业收入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3.24万元、津贴补贴49.15万元、奖金36.92万元、绩效工资10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万元、住房公积金3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47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86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3.51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取暖费41.16万元、差旅费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424.57万元、劳务费230.00万元、福利费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21.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0.68万元,增长23.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7个财政预算项目。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7个,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急救运转经费、村医养老保险补助、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医养结合工作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84万元,比 2024 年预算增加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标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11万元,比 2024年预算增加2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标致失业保险缴费增加;本年度将村医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经费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7.8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6.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事业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二是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生活补助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2.82万元,比 2024 年预算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经费为上年结转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比 2024 年预算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村卫生室运行补助项目经费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9.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9.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医养结合工作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急救运转经费项目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标致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标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标致住房公积金缴费补助增加。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45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职称变动致工资基数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4.68万元,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水费1.01万元、电费3.51万元、邮电费2.36万元、取暖费41.16万元、差旅费3.28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福利费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比2024年预算增加0.93万元,增长1.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职称变动致工资基数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7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91.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0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81.36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5.63万元(主要为①2025年计划开展二病区业务(手术室)计划采购设备27.35万元;②托育中心业务开展计划设备采购10.00万元;④中医馆、中医康复、预防接种、公卫科、综合办公室等科室业务开展需求(更换)设备48.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业务用房租赁费
1.项目概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我单位租赁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石社区卫生服务站、火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瑞岭锦绣社区卫生服站、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业务用房,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
2.立项依据:(1)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兰州新区卫生系统设立部分事业单位的通知》(新发〔2020〕5号)设立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我中心与兰州新区实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寓楼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
(3)火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火家湾(棚改)安置房三期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4)瑞岭锦绣社区卫生服站与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瑞岭锦绣家园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兰州新区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市政服务中心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心及下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租赁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339.91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单位医疗业务正常开展,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安排。
2.专项转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未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3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3个,完成率为100.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4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4个,完成率为100.00%。“双监控”发现未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8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未增加预算项目。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11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