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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组织部

时间: 2025/02/1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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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新区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负责指导新区各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的组织力和组织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新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调查分析新区党员队伍建设状况,协调、指导、规划新区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负责新区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新区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宏观指导新区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组织新区管干部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及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培训。

  (四)负责新区干部宏观管理和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对新区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并进行任免;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新区干部交流工作;负责新区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做好新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新区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新区绩效考核工作的规划、办法和相关制度;负责绩效考核的目标设置、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优化绩效薪酬分配,受理考核申诉工作。

  (六)负责新区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新区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新区管理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新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新区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建立健全职称评价制度;负责管理新区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八)认真贯彻新修订《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组织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区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新区工作人员招录计划,组织招录考试及其他公开遴选活动;负责新区干部的综合管理,以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定的落实,做好新区工作人员的调配录用、辞职辞退、奖惩、回避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制定新区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新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做好退(离)休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新区干部工资手续;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和人事奖惩中的工资升降工作;负责审核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负责新区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负责新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权责清单的编制、发布及动态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工作;负责新区人才招聘以及人才派遣业务;负责人才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人才的引进与输出、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服务、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评先选优政策规定;负责规范新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建立科学的评先选优表彰激励审批制度,规范表彰项目设置,明确评选审批权限,把关评选推荐程序。

  (十四)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组织部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调配录用科、机构编制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考核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科) 、人才工作科、档案信息管理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327.1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0327.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2.53万元,占56.38%;

  上级补助收入4450.42万元,占43.09%;

  上年结转收入54.17万元,占0.53%。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0327.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858.70万元,占8.31%;项目支出9412.25万元,占91.16%;上年结转收入54.17万元,占0.5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7.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22万元、农林水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858.7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4.57万元,下降6.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8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468.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49.01万元,增长74.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于年初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助资金4069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会议室租赁费。

  其他项目28个,主要是政策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党组织建设经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党报党刊征订及党建资料印刷经费、慰问经费、兰州新区干部教育培训及干部队伍建设经费、老干部工作经费、人事调录费、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贴、“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新区财政配套资金)、招聘会费用、公共服务费、职称评审及专家评议费用、兰州新区人才政策各项补贴资金、兰州新区青年公寓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综合管理系统开发经费、大组工网运维及党建宣传、自身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的“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2025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贴(省级转移支付)、2025年”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省上转移支付)、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5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结转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2024“三支一扶”补贴资金(2024年9月-2025年8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024“三支一扶”补贴资金(2024年9月-2025年8月)、2024年基层组织党建经费、兰州市人才工作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67.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4.1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83.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8.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两新”党建专干工资列入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0.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两新”党建专干工资列入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22.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7.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离职适当压减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险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部门完成了本部门1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标准核定。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险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2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6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6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于年初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助资金4069万元,计入就业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9.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该笔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指标。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8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06万元,降低6.38%,主要原因为部门工作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1.97万元,下降57.2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人员减少;二是统计口径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8.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7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贴

  1.项目概况:根据省人社厅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审核发放新区2021年-2025年招聘的服务期内项目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2.立项依据:甘肃省近年关于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组织部。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按月为符合条件项目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372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降低服务单位用人成本。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4450.4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378.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较少。

  1.一般性转移支付4450.42万元,具体项目有:

  (1)“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170.68万元;

  (2)2025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贴(省级转移支付)4069万元;

  (3)2025年”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54万元;

  (4)2025年”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省上转移支付)33.74万元;

  (5)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3万元;

  (6)2025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1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9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9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9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1个,完成率为57.89%。“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底方可开展,部分项目根据全年实际进展情况,待年底统一核算费用或验收后拨付相关经费;老干部工作经费因政策原因,未能执行;人事调录费用(追加)因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取消执行率较低;大组工网分保测评及自身建设经费因政策修订未完成等原因导致执行率较低。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9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6个,完成率为84.21%。“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人事调录费用(追加)因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取消执行率较低;大组工网分保测评及自身建设经费因政策修订未完成等原因导致执行率较低。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对绩效监控发现的资金支付率低的科室进行提醒,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对于资金支付率低的项目,下一年度压减项目资金或不再安排项目资金。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9个,转移支付项目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5年度整合部门预算项目2个,新增部门预算项目3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4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8个、三级指标32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社会工作部门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支出(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支出(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1.兰州新区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组织部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