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巡察办)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巡察办)
时间: 2025/0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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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兰州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监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兰州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巡察办),是兰州新区党工委工作机构,为正处级,设在纪工委。
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巡察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新区党工委工作部门、新区党工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园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新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新区党工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新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新区党工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新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新区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新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园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省纪委监委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新区纪工委成立于2011年2月,2019年1月,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兰州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为省监委派出机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信息技术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和宣传教育室,信访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第六审查调查室、巡察办公室、巡察监督室。核定纪工委监工委人员编制56名,巡察办10名,截止2024年12月底,我委实有干部57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748.2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748.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8.2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748.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551.24万元,占88.73%;项目支出197万元,占11.2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8.24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2.0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2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51.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4.15万元,增长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6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9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增长0%。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6个,主要是办案专项经费、纪检监察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费用、谈话场所升级改造、档案整理费、巡察工作经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5.0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5.18万元,增长5.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增长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8.5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36万元,增长5.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晋升,引起养老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7.30%,增长的主因原因是干部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晋升,引起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7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75万元,增长5.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晋升,引起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25万元,增长7.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晋升,引起保险基数增加、缴费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1.4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长5.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晋升,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变化,预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3.7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培训计划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会议次数,减少会议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14.4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7.26万元,增长36.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设了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办公设备购置费用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3.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90.17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预算所列项目均为运转类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个,公开率为50%,2024年预算项目中纪检监察专项、办案专项、信息化建设均为涉密信息,支出绩效目标不予公开。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主要问题是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原因是办案专项经费、纪检监察专项经费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相关,2024年办理的留置案件,2025年3月结束,大部分费用在2025年结算。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5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原因是2024年办理的留置案件,2025年3月结束,大部分费用在2025年结算。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对年初预算做了部分调整和核减,并报财政部门通过。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6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2个,减少预算项目2个,增长率、压减率33%。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纪检监察专项、办案专项、信息化建设、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均为涉密信息,支出绩效目标不予公开。其余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4.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7.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5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58.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