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 2025/0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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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新区管委会日常政务事务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新区管委会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委会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新区管委会文电办理、印信管理工作。负责以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审核把关、制发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等工作。
(四)负责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法规、政策和制度,指导、督促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管理新区各级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导新区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新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监督、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
(五)负责新区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新区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考核、通报工作。指导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
(六)负责新区与省、市、县人大、政协的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考核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省内外人大、政协系统调研、考察新区的联络服务工作。联系新区基层人大工作。
(七)负责新区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及新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市政府、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新区12345热线正常运营,保障群众诉求渠道有效畅通。
(八)负责新区公务接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新区公务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精神,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
(九)负责新区外事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外事工作会议精神,执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外事工作部署。负责新区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新区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负责新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新区机关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公寓配备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负责新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新区机关总值班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日常和节假日带班值班工作,统筹指导各职能部门所涉突发性、季节性、专项值班工作。负责编报值班信息,传达、督办省市和新区领导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负责检查、通报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
(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内设机构8个,即综合科、秘书科、文电科(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人大政协联络科)、督查科、接待联络科(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事务科)、兰州新区总值班室。
2025年年初共有干部职工54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10人,聘用人员10人。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数54人。
共核定人员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为54人(包括厅级领导10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未设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未设立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管委会办公室仅涉及机关预算。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076.9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7076.9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76.9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7076.9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817.18万元,占25.68%;项目支出5259.76万元,占74.32%;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76.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2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817.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04万元,减少0.77%,与去年比较相对持平,原因是参照2024年实际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2025年其他交通费预算相应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5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6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259.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0.76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增加业务预算。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新区1号办公楼运行费。
其他项目11个,新区文件印刷费用、兰州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费、机关食堂运行费、彩虹城25号公寓楼运行费、公租房B区运行费、人才公寓运行费、2024年档案整理费用、兰州新区政务新媒体第三方监测服务费、慰问经费、调研工作经费、招商引资服务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暂无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暂无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0.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增加,且缴费基数上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不在本部门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增加,且缴费基数上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8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2.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人员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不列入预算,根据实际需要提交财政审批。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4.3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744.5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45万元,增长了0.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增加业务预算。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2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954.88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价值338.42万元;设备价值494.14万元;家具和用具价值122.31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93.55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政务新媒体第三方监测服务费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实现新区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规范高质量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务新媒体高质量监管,实现政务新媒体运维进一步规范,质量持续提高。
2.立项依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第二部分“明确工作职责”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项目具体由管委会办公室文电科负责统计政务新媒体运维质量,核定运维服务质量,并提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4.实施周期:2025年3月-2026年3月
5.实施计划:兰州新区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49个,其中微信27个,微博3个,今日头条10个,抖音3个,快手2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政务新媒体监管,实现政务新媒体运维进一步规范,质量持续提高。
6.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为实现新区政务新媒体运维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宣传作用充分发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4 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9个,完成率为7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部门对自身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深入,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低,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方式约定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3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3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监控体系已初现成效,预算资金执行较好,能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快,个别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够精准,设定值过于模糊,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相差较大。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在编制年度预算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强化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环节指标使用实现前后对应,为进行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提供基础保障,提高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支付。项目合同签订后,及时做好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控制管理,建好控制台账,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按计划推进,争取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执行目标。三是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6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12个,与上年度相同。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根据各个项目情况分别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70.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