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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25/02/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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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文化、旅游、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新区商务、文化、旅游、综合保税区方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新区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社区商业等新兴产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商业功能区、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四)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商品市场供求分析,建立完善统计和监测体系,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五)组织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拍卖、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

  (六)推动商贸流通改革创新,引导信息化、“互联网+”等现代技术与流通业融合发展,提升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质量;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及产业体系发展。

  (七)负责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外贸市场主体,推动跨境电商、口岸经济等外向型经济发展。

  (八)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对外经济合作,落实外商投资、外经合作政策,指导和规范对外投资活动,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等境外投资活动。

  (九)负责口岸运行协调管理;起草并组织实施口岸管理政策、发展规划;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复制推广自贸区先进经验和创新制度,探索跨区域合作和“大通关”发展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

  (十)负责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负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区内土地集约开发利用,入驻企业、项目初审;协调海关、税务等驻区机构。

  (十一)负责新区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十二)指导和促进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文艺创作生产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

  (十三)规范新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管理重大旅游活动,推广提升文化旅游对外整体形象,促进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十五)组织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行动,指导园区开展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评星定级,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六)指导各园区开展商务、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党建、文书、资产、档案、保密、信访、应急、信息、公务接待、安保、后勤工作;负责牵头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扶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督办及绩效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

  2.市场体系科。牵头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第三产业经济运行预测分析,落实各项经济指标;负责开展商贸领域上规入库及批零住餐等行业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开展商品市场供求分析,建立市场监测体系,健全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和社区商业规划建设;负责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农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升级;负责拟定城乡商圈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牵头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

  3.商贸服务科。负责拟定促消费政策及组织落实,推动消费转型升级;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肉菜等追溯体系工作;按规定对二手车、成品油、旧货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培育及监管商贸服务业、流通业、会展业、家政服务业及商贸协会运行发展;负责消费市场秩序整顿管理,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培育市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区域市场消费业态。

  4.物流发展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新区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完善物流产业布局;负责落实国际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推进航空、铁路、公路综合物流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推动多式联运示范合作,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负责指导与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指导建立现代供应链体系、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引导推动商贸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及城乡城际物流配送工作;负责新区国际、城际物流通道(体系)建立;指导物流园区规划建设。

  5.保税业务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履行综合保税区运营管理职能;负责拟定和落实综保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负责协调落实上级关于综保区发展的各类政策、规定;负责综保区内项目审核报批、协调推进,企业管理及服务;负责优化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协调推进区内通关便利化,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协调对接综合保税区各驻区单位,负责区内企业非公党建工作。

  6.外资外贸科(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外贸发展资金申报和使用管理,负责新区进出口贸易等指标统计、分析研究;负责跨境电商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执行国家多边、区域经贸政策;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协调推动口岸各单位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口岸运行数据,指导口岸发展;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新区对外劳务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推进新区扩大向西开放经贸合作工作;负责促进单一窗口等政策落实;负责联系海关、外汇、边检、民航等有关单位,协调区港一体化联动发展;对接省对外贸易协会、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7.旅游发展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新区旅游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指导旅游产业改革;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负责新区旅游形象整体对外宣传,指导和组织各类旅游节庆宣传推广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负责新区旅游行业发展、数据统计、监测分析;负责新区旅游资源的普查,旅游资源、旅游商品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指导景区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负责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A级旅游景区评星定级;组织协调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负责星级饭店等级评定;负责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8.文化促进与执法监管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参与、承办和举办国家及省市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街道)、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文化、文物行政审批;负责监管和保护新区范围内文物遗址;负责推动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和弘扬;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新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落实“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查处文旅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督办文化旅游领域重大案件;负责协调处理文化旅游行业消费投诉。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工作人员39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兰州新区图书馆,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部门,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文化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区公共图书馆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开展阅读指导、阅读推广、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读书交流、图书互换共享、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工作;负责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负责数字资源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建立以新区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开展业务指导;负责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兰州新区图书馆核定工作人员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馆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馆长1名),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等方式解决。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400.7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教育专户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4,400.7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2.29万元,占71.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占0.20%;

  上级补助收入1,163.00 万元,占8.08%;

  上年结转收入2,845.43 万元,占19.76%;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400.7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57.00万元,占7.34%;项目支出10,498.29万元,占72.90%;上年结转收入2,845.43 万元,占19.76%。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62.29 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1.9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0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7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057.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8.90万元,增长3.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及社保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8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468.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9453.27万元,下降65.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1个,主要是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新区之夏城市品牌推广专项资金(2025年)、“八个一”文化品牌和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兰州新区规上文化企业入规入统奖补项目)、2025年旅游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康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甘肃省国际货运班列物流专项资金、兰州新区开放平台建设发展资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兰州新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兰州新区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专项、提前下达2025年外经贸发展资金。

  保障运转经费10个,主要是图书馆运行费(2025年)、国内游客抽样调查经费(2025年)、新区通平台维护运营经费(2025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本级配套(2025年)、2024年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2025年海关驻区关员餐费、服务保障费、会议室租赁费、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运营经费(2025年)、提前下达2025年度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

  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提前下达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兰州新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费、《兰州新区“十五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兰州新区“十五五”对外开放课题及专项规划研究、兰州新区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经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专项资金(2025年)。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357.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成,本年度再无支付上年度合同尾款。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49.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20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新区之夏城市品牌推广专项资金(2025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加大扶持力度。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8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6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60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养老缴纳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9.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231.56万元,主要原因是跨年度项目已完成,本年新增项目有所减少。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预算(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出的支出(款)制造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20.6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61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预算(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万元, 主要原因是新区通平台维护运营经费(2025年)增加。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持方向改变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减少。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5年度文物保护员补助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养老缴纳增加。

  15.卫生建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养老缴纳增加。

  16.卫生建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养老缴纳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025年旅游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康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746.83万元,比2024预算增加61.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97.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398.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上年度已完成,本年不再需要列支预算。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6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兰州新区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6.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6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7.2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该事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该事项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该事项费用。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3.31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0.09,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该事项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8.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34万元,增长11.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2.25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2.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02.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我部门无自有用房)。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3.04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00%。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0个。

  说明: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兰州新区促进新区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对区内符合政策条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要素、租金、专利、物流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园区外贸及各类产业发展;结合区内企业业务发展水平。按照第22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强力推进综保区提质、提级、提效发展,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功能,结合综保区年度发展计划,2025年约需专项资金5000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我省各类促进外贸发展文件精神,对综保区内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投、场地租金、生产要素、物流等费用予以支持,推进综保区内企业做大做强、增资扩产;第22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强力推进综保区提质、提级、提效发展,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功能。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综保区管委会)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对区内符合政策条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要素、租金、专利、物流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园区外贸及各类产业发展。

  6.年度预算安排:50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扶持综保区区内企业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

  备注: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备注: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州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8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9个,完成率为41.42%。“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过对本单位1-6月份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督情况来看,发现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存在偏离的情况,其中3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5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对资金需求的预测不准确,导致资金分配不合理,部分项目资金充裕而部分项目资金短缺。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9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7个,完成率为46.67%。“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根据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企业上规入库奖励资金(2024年)的拨付暂停,需重新修订产业扶持政策,待修订完后再参照执行;(2)第三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新区分会场(2024西部(兰州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暨产品展览交易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截止9月30日暂不满足合同支付条件,故与全年指标完成存在偏差;(3)第三方绩效评估费用于开展政府展相关展会活动的绩效评估,由于政策调整截止目前活动暂未开展,导致与预期指标有偏差;(4)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已完成,因支付企业提交付款信息错误导致退款,截止9月底,故与预期指标有偏差;(5)中川北站物流园货运吞吐量≥300万吨,目前已完成268.28万吨,因项目还未执行完毕,故与预期指标有偏差;(6)航空货运补贴资金(2024年)、铁路货运补贴资金2个项目因配套政策涉及国家公平性竞争审查,暂停专项资金拨付;(7)兰州新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于应急演练、农家乐评定、旅游宣传册印制等工作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开展故资金执行情况未达100%;(8)资源普查报告目前初稿已完成,终稿正在按照意见修改完善,暂未达到预期指标。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1)积极推进政策修订工作,严格执行落实政策,及时拨付资金;(2)加强合同管理,及时支付合同款项;(3)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和项目立项过程中,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及时做好项目调整;(4)对负责专项资金支付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5)加强项目进度跟进,及时拨付项目资金;(6)积极推进政策修改,严格执行政策,充分发挥资金效益;(7)积极配合第三方完成行业应急演练及宣传册印刷工作,及时支付资金;(8)督促第三方尽快按照要求提交终稿,完成成果验收。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39个,转移支付项目2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并随年度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27750.86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2个,压减率26.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3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16个、三级指标31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红十字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应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应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应图书馆支出。

  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应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应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游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反应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的支出。

  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反映旅欧发展基金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直接拨付)。

  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69.交通运输支出(类):反应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70.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反应与铁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71.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反应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支出。

  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反应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建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7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7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反应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制造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7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反应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建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目):反应文化和旅欧管理事务支出。

  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目):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反应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应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81.农林水支出(类):反应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8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反应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8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8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应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应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反应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

  9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1.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绩效目标表